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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落日余辉-第47章

小说: 落日余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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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有他在身边,我吃饭,睡觉,走路,工作,坐公车,买东西,甚至上厕所,我也能笑出来,他有本事让我微笑,苦笑,奸笑,狂笑,阴笑,□,哈哈大笑,开怀大笑,皮笑肉不笑,笑里藏刀。。。”
  “行了行了,你可打住吧,再笑下去,我非被你谋杀了不可。。。小辉,我得提醒你,怎么笑什么时候笑都行,就是上厕所时候别笑。”
  “为什么?”
  他哼了一声:“笨哪,那时候笑,不得被臭死?”
  他说得一本正经,我又忍不住想揍他了。
  “小辉,我有那么大本事,让你笑出这么多花样来?”
  我说:“你就是有这么大本事,可是风扬,你得记住,让我怎么笑都行,就是别让我哭,我一哭,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风扬收起笑容,拥我在怀里,摸索着我的脊背,温柔地说:“小辉,这世界上,唯一能让我笑的,只有你,唯一能让我哭的,也只有你,我要让你永远带着笑容生活下去。。。可能偶尔会惹你哭,可你记住,你哭的时候,我也在流泪,我的心也很疼。。。”
  我紧紧抱着他,把头贴在他宽厚温暖的肩膀上,我们在风中,就这样相依相偎,谁也不能离开谁。
  然后我睁开眼睛,看到风扬身后那个如鬼魅般的影子,一点点地向我们靠近。。。
  在路灯下,一道寒光夺目,驰骋着向风扬冲刺而来。
  我大叫着用力推开风扬,然后感到那道光从我的身体里穿透而过。
  忽然世界变得很平静,没有了喧闹,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只看到头顶上方风扬绝望恐惧的脸,他似乎在叫着我的名字,想要拉住我,可我还是感到身体在一点点向下沉去。
  然后我看到风扬突然冲到路边,抓住了那个黑影,发疯般地打他,直到把他打倒在地,再起步来。
  “风。。。扬。。。”
  我从喉咙里费力吐出这两个字,然后就失去了所有的感觉,听不到,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只觉得血一点点地从我身体里流失,我感到越来越冷,越来越怕。
  我觉得自己在慢慢升入空中,脱离了那个肉体,就像小人鱼一样,最后变成泡沫升入空中。
  我静静地俯视着风扬怀里的那具肉体,风扬用力地摇着他,疯狂地呼喊着他,可是他已经软绵绵地躺在他的怀里,再也无法醒来。
  我想凑近了看清楚他是谁,然后我看到了他阖上的双眼,有泪水缓缓从那里溢出。。。
  小丑爱上了王子,王子却只爱美丽的公主。公主虽然美丽,却不喜欢笑,王子为了让公主笑,想了许多办法,仍徒劳无功。小丑不忍看着王子因为悲伤而日渐消瘦,就卖力地跳着滑稽的舞蹈,跳了十天十夜,公主终于笑了,小丑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公主仍不停地指着他笑。王子终于发现了公主美丽的外表下是一颗冰冷的心,而小丑却有一颗温暖善良的心。王子悲哀地走到小丑身边,取下他的面具,赫然发现,面具下的脸孔,已经泪流满面。
  小丑还是死了,在王子发现爱上他的时候。
  小丑有名字,他的名字叫——成辉。
  
  某年某月某日谋市晚报
  成辉,男,23岁,系本市户籍,于某月某日某酒吧附近,被一持刀歹徒刺中心脏,当场死亡。凶手被绳之于法,择日判刑。与死者同在现场的男子,因悲痛过度,精神出现异常,经查实,该男子系本市某集团总裁。
  
  (完)
  因为看到很多网友对本文模糊的结局产生怨恨,本来是想留一些想象的空间,可还是忍不住写了一个结局。可以看得出,成辉最后死了,本来那把刀是刺向风扬的,但他替他挨了那刀,而且是当场死亡。
  许多人都不喜欢成辉,这一部分有我写文的因素,没有把握好,结果让他变得懦弱。其实,我并不是十分后悔把他写成这样。因为人生是有缺憾的,人更没有十全十美,那样完美的人在生活中几乎不存在,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在不停地随着环境改变而改变。尤其是在遇到真爱时,本来懦弱的人会变得坚强,本来坚强的人也会变得懦弱,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成辉之所以在意风扬爱得是哪一个自己,其实就是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他一直徘徊在陈晨和成辉两种人格之间,其实很痛苦,知道风扬爱得是以前的自己,而现在的自己又根本无法变成原来的样子,所以他只有不断地逃避,不断地寻求二者的平衡。生活在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一样呢?在现实和理想中寻找着真我。
  当成辉终于明白真爱无可逃避,勇敢地回到风扬身边的时候,也是他终于找到自己的时候,这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是哪一个自己,只要是真爱,就一定会哪一个都爱。
  风扬爱了两次,成辉又何尝不是呢?
  只是这样的结局,不知是好是坏。
  作为作者,我是倾向于悲剧结局的,因为只有死亡,才能让人们看到真实的自我。
  可作为为他们的爱情哭笑的读者,我真心希望他们能幸福。
  现在也明白了,为什么同□多以悲剧结尾,因为这样的爱情实在是。。。太美了。
  因为太完美,就根本无法立足于这个肮脏世俗的世界。
  
  
                  番外—“晨风”的世界(1)
  我本来叫陈晨,可是没人叫我陈晨,了解我的人都叫我CC。我知道,在男同性恋的世界里,CC代表了那种很女性化的男性,可是他们叫我CC,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点都不娘娘腔,相反,我个性张狂,喜欢打架,上学的时候,我是学校的头号不良少年,我没有一切,也就目空一切,我没有父亲管教,也就不会惧怕任何人。也许成辉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父亲,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畏罪自杀了,我是一个贪污犯的后代。他们叫我CC,是因为我的名字的首字母是C,两个C叫起来很顺口,所以就这么叫了,我也不介意,因为我本来就是GAY,我早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我还没碰过男人,也没有男人碰过我。
  十七岁之前,我的生活很平静,每天打打小工,混混小日子,甚至还收了几个小弟,带着他们一起混日子。我们都是缺乏温暖的一群,要么没有爸爸,要么没有妈妈,要么爸妈都没有,或者爸妈都有,却跟没有一样。我妈对我很好,可是她却不了解我,我是同性恋,我在干什么,我跟什么人在一起,她都不知道,我也不敢告诉她,她是我的妈妈,为了养活我,她已经过早地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我不能再伤她的心。在她面前,我是好孩子,一丁点坏事儿都不敢做,可她怎么会知道,背着她,我不知用我的拳头教训过多少咒骂我、侮辱我、欺负我和我的小弟的人。我天生好斗,就像一只雄赳赳的铁公鸡——妈的,这是我那帮无良小弟帮我起的绰号——挺着我的胸脯,竖起我的羽毛,用我坚硬的铁爪在这个冰冷的人世间横冲直撞,我用我极端的方式,也是唯一的方式,对抗着这个社会赋予我的不公。犯错的是我的老爸,可是,他能想到吗,他的儿子却要替他承受所有的白眼和歧视。
  杂碎的儿子,就是杂碎!
  这是周围的人给我的最多温暖,我也要多谢他们的施舍,因为它让我早早就看透了这个世界,我若想继续生存下去,就只能竖起我的羽毛,伸出我的爪子,用我的张狂,用我色彩鲜明的外表,去保护我自己。
  然后,我遇到了李云石。
  那天我正被一群人围起来殴打,我被他们打得趴在地上,他们用脚踩着我的头,要我认错求饶,笑话,我是陈晨,只有别人向我求饶得份,我怎么能向别人低头?
  所以,无论他们怎么揍我,踢我,我头破血流,浑身刺痛,他们也仍然听不到我一声的求饶。谁低头,谁他妈就是狗娘养的!
  他们更凶狠地揣我,然后我歪着头,模糊地看到一个拿着照相机的男的大吼着向我冲来,估计他也挺厉害的,那几个小地痞竟然被他赶跑了。
  他把我从地上扶起来,慌张地问我伤在哪里了,疼不疼啊,要不要上医院啊。
  我只觉得这个男人很啰嗦,虽然他救了我,可我对他没有一点好感,连谢谢也不说,就要走人。
  他生气,“你这个臭小子没良心吗?我救了你,你怎么也不说谢谢?”
  我冷笑着,捂着肚子艰难地移动我的脚步:“就没人教过我。。。谢字怎么说。。。”然后我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耳边只听到他在叫,却听不清楚他说什么了。
  我醒来时,头上身上缠满了绷带,李云石守在我身边,我睁开眼睛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要对我好?”
  这世上,除了我妈,他真的是第一个肯救我,肯对我好的人。
  他显然被我问住了,想了想说:“即使路上救了小猫小狗,我也会对他好的。”
  我说:“我不是小猫小狗,我只是个小混混。”
  他说:“你不是小混混,你是个人,人都是有良心的,我不能见死不救。”
  狗屁的良心!
  “我不会感激你。”
  “我也不用你感激,你觉得行了,就自己回家去吧,医药费我都给你付好了。”
  说完他就要走,我喊住了他:“既然不用我感激,那你就有良心有到底,请我吃饭,我饿了。”
  他愣在那里,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我说话的意思。
  “你说,要我请你吃饭?”
  我费力地点点头:“我想吃饺子。”
  他苦笑着摇摇头:“你还真是有良心。。。能走吗?”
  我勉强下了地,“我结实着呢,这点小伤算什么?”然后一瘸一拐地跟着他出了医院。
  我们来到了一个小饭馆,李云石给我点了一斤饺子,二两芹菜猪肉馅,二两羊肉馅,二两酸菜馅,二两三鲜馅,二两黄瓜馅。
  李云石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勒住了脖子,蘸着醋大吃大嚼。
  “别笑我,我饿。”
  “不笑,没人跟你抢,慢点吃,别噎着。”
  然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套我的话儿,我就顾着吃了,也没空走脑子,他问我什么,我都说了,家庭情况,个人情况。一斤饺子,我就把自己卖了。
  从此以后他就成了我的保姆,请我吃饭,给我钱花,甚至以家长的姿态自居,管教我,不许我出去打架。我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以前,我是老大,没人敢跟我说不,没人敢教训我,我乐意去哪就去哪,我乐意打谁就打谁,可是,现在我没了自由,李云石就像个阴谋家,我总是逃不了他的手掌心,我干什么他都知道,我到了哪儿,他也能想办法找到我,在他的身边,我快窒息了。
  可是也有好处,他是搞摄影的,还在上大学,就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他有一帮自己的模特,男的女的,然后他们会经常拉帮结伙到处拍作品,拍完作品,要么搞影展,要么拿去买钱,他已经在圈内小有名气了。
  为了方便管教我,我也成了他模特中的一员,认识了其他的模特,那那,梅子,毛毛,还有他的同学兼助手,大头。
  我跟着他们到处跑,拍了一些作品,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觉得很累。
  但是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一次,李云石去参加一个有很多摄影作家参展的艺术展。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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