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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血的狂想曲-第3章

小说: 血的狂想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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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本黑皮书内残缺的部分太多,翻上三、四页就会发现缺了半页,不少地方缺失的还是关键部分,像是有人从中撕剪过那样。而且书中内容多以寓意或谜语故事的形式讲述,光看得懂文字还远远无法理解其奥妙,需要极大耐心和大量的时间精力来破解领悟。既是天书又缺章少页,龙血红从小到大都参不透其中奥秘。



龙血红正看得入神,咖啡厅店堂的欧式大挂钟却敲响了十二下,2013年6月13日晚12点正到了。想到自己就如此正式跨入十八岁,少年不由得苦涩地笑了一下。将黑皮书合起来重新放回怀中,龙血红起身买单准备找个地方住宿。



但,才刚踏出这家咖啡厅的大门,龙血红就顿时目瞪口呆。马路、街道、行人、车辆、店铺、高楼大厦等在他踏进咖啡厅之前的存在全都消失了,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荒芜的沙漠,只有红色的血月嘲笑般高高挂在没有星光的夜空。



龙血红本能地想退回咖啡厅,但一只脚已踏了出去,随即整个人失去平衡般跌落在茫茫的沙漠中。还没明白过来,少年已在红月之光的照耀下中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队缓缓穿行沙漠的人马经过了少年昏倒的地方。而在队中安逸地坐在豪华驼车上的一个穿戴奢华的老胖子,是“这个”世界第一个发现少年的人。



第一篇——黑暗的前奏曲



第五章——陌生的世界



异世界,混沌大陆死亡沙漠,混沌历9996年6月14日中午十二点,仍处于半昏迷半混乱状态的龙血红遇到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批人。这批人的老大,自然就是在混沌大陆财富与恶名同样远扬的奴隶商人——“钱能通神”罗格格。



罗格格是什么样的人?按照很多被这胖子坑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人们的说法,其根本就“不是人”。一个被公认为“不是人”的人,要是还能风风光光、锦衣玉食地活着,那么就算是个恶人也是个很有本事的大恶人。



像这样的人,原本根本不会理睬一名躺倒在沙漠中半死不活的陌生少年是死是活,更不会出手搭救。但是,就在罗格格吩咐手下人马不要理会继续赶路的时候,一只从空中掠过的荒鹫飞了下来。这个世界的荒鹫也是食腐性的禽类,而且比现世界的远亲更大更凶猛,在饥渴的时候连活人都攻击。



发现躺上地上一动不动的少年后,荒鹫盘旋着冲了下来,它显然很饿很渴了,哪怕这个穿着古怪的人类还活着,它也要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对于这种情况,罗格格和其手下都像见怪不怪般毫不理睬。奴隶商人是世上最肮脏卑劣的职业之一,在他们眼里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的性命和这沙漠里的一颗沙子没什么区别。



然而出乎包括罗格格在内的所有人的意料,当疾飞下来的荒鹫刚扑近斜躺着的少年时,一直纹丝不动的少年猛地翻身而起,像条翻江怒龙般探出双手一下掐住荒鹫的脖子,在那畜生还没来得及挣扎时就扭下了它丑陋的脑袋,鲜血顿时飞溅而出。没有片刻迟疑,少年状如疯狂地大口吮血,以充满野生活力的荒鹫之血解渴。



龙血红在当时仍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身处于这么个陌生的世界,但他本能地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与自己原来的世界没什么不同——弱肉强食、强存弱汰。虽然意识朦胧,但他发觉有群人明明看到他却不打算救他,反而有只秃鹫般的大鸟飞下来吃他。不过,这倒也正好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他不饿,只是渴得嗓子冒烟。



由两头沙驼牵拉的豪华驼车已经驶到了少年的身边,喝饱血后的龙血红像在加州海滩上晒太阳般倒下平躺在这块连风似乎都没有的沙漠上,看都不看驼车上的老胖子一眼。罗格格开始觉得这个打扮古怪的少年很有意思,在车上问道:“年轻人,你是谁?躺在这里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吃人不吐骨的死亡沙漠吗?”



问题是,老胖子的话,龙血红一个字都听不懂,这让自负精通多国语言的龙血红暗自纳闷——这满脸堆笑的死胖子在扯哪国的鸟语?罗格格脸上带笑,眼中却透出刀锋般的目光,盯住一脸一身沙土的少年又以另外几种语言询问,但仍无效果。



换作以往,罗格格不是拂袖而去、就是令人把这小子捆起来当苦力奴隶卖掉了事。但在好奇心驱使下,老胖子开始用混沌大陆上流社会的官方语言玛罗语问话。



令罗格格惊讶的是,在略为诧异后,这个灰头土脸的少年竟然以比其更流畅的玛罗语反问道:“阁下,您又是谁?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其实混沌大陆的所谓玛罗语,在龙血红听来就是古拉丁语。不过因为这一点,罗格格对眼前这衣着古怪的少年产生了兴趣。在混沌大陆一个人只要能说一口熟练的玛罗语(古拉丁语),哪怕只是个平民甚至奴隶,身价也大大不同。想到这里,罗格格眯起小眼睛问道:“年轻人,我不打听你的来历,只问你愿不愿意为我工作?”



少年的回答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字:“好。”



老胖子很有兴趣地扫了少年一眼,问了声:“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不问干什么活、有多少风险、拿多少报酬,就这么爽快答应下来,你是太老实还是太愚笨?”



龙血红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很笨,笨得只想活下去。只要能活下去,哪怕是恶魔,我也愿意为他工作,因为我还有必须活下去的理由,不能就这样死在这里。”



少年说的是实话,他过去就是这样活过来的。罗格格精光闪烁的小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盯了少年血红色的双瞳一会,如果发现这小子敢在其面前撒谎打混,那么靠贩奴起家在混沌大陆黑白两道无人不怕的老胖子至少有一千种方法让他生不如死。



但不知怎么,罗格格觉得这少年身上似乎隐藏着一种奇异、强烈、难以言表的魔性魅力,尤其那双比最闪亮的红宝石还血红的双瞳,隐现着仿佛吸人魂魄的吸引力。虽然少年一脸沙尘看不清相貌,但仅从脸形体格判断就是个难得一见的美少年。阅人无数的老胖子不由暗自揣测——这小子是家道中落的富家子弟、还是落难的贵族公子?或者是专门骗吃骗喝骗女人的小老千?不过看他的样子,又偏偏不像说谎。



“给他水和干粮,带他一起上路,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们的同伙了。”



眼光精明的老胖子料定少年对自己有利用价值,向身后的仆从们吩咐了一声。没有人就让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入伙提出异议,因为他们都相信他们的老大——从一贫如洗混到亿万大亨的“钱能通神”罗格格的眼光。更何况,要是这小子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们随身都可以把他乱刃分尸后丢到路边喂野狗。



喝了壶水、吃了点肉干和麦饼,在老胖子仆从帮助下骑上匹沙驼的龙血红观察了一下这队穿着打扮活像中东阿拉伯沙漠商队般的人马。这群人除了优哉舒适地坐在驼车上的老胖子,全都身披类似阿拉伯长袍的黑色袍子,遮住脸部只露出一对对残忍如豺的眼睛,身上都背着弓弩带着弯刀,一身杀气和凶气,一看就不是善类。



那时的龙血红仍对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陌生世界不太适应,想和其他人聊聊获取情报,但谁都对他不理不睬,不知是听不懂玛罗语(古拉丁语)还是装聋子。还是老胖子扭头说道:“路上无聊,聊聊天吧。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叫罗格格,一个连神都卖的奴隶贩子。”…



第一篇——黑暗的前奏曲



第六章——任何人都有个价码



沙路漫漫、与罗格格的几句闲聊后,年纪虽轻但社会阅历丰富的龙血红已经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他的确是在某种力量阴错阳差的作用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第二,他上了贼船,加入了一个只要有利可图什么买卖都做的奴隶贩子集团,而这位老胖子就是这个集团的老大,在这个异界里如同黑手党教父般的人物。



如果仅仅看外表,“钱能通神”罗格格是个不但胖、而且胖得奇蠢无比的老胖子,单看这臃肿得活像块肥猪肉的老胖子的穿着打扮就似足一个俗不可耐的暴发户。



但,龙血红在那时就有种本能的感觉——这个有着一对精光锐利小眼睛的老胖子实在可怕、比他以往遇到过的任何人物都要可怕。如果自己稍有不慎,就会被其推进万劫不复的地狱深渊。所以一路上,他很虚心地在罗格格的驼车旁聆听教诲。



“年轻人,无论你哪里,如果想在这世上生存下去,就要具备相应的价值,没有价值的人在任何世界都是没有资格生存的。我相信,这世上的一切、包括人在内都是有价码的。你在世上能过上怎样的生活,就得看你的价码值多少钱。”



伸出白白胖胖、戴满各式各样宝石戒指的手掏出丝巾擦了擦汗,罗格格眯着小眼睛笑道:“世上什么东西最可靠?父母兄弟不可靠、妻子儿女不可靠、朋友同伴不可靠,只有钱最可靠。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任何世界都能过上好日子。”



龙血红心里虽有一丝反感,不过不得不承认——无论原来的世界还是眼下的异界,想在社会上生存下去就得有钱、就得有自己的价值。如果任何人都有个价码,那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的价码又是多少呢?龙血红不知道,罗格格一时也难以估算。但毫无疑问,如果他是个“没有价值的人”,那么老胖子根本不会招他入伙。



日落时分,他们来到一块绿洲。这片死亡沙漠居然也有绿洲,只是想进绿洲取水休息都要支付昂贵的费用。因为支配死亡沙漠的沙盗们是这里的土皇帝,付不出钱的人就是活活渴死,他们也不会施舍一滴水。强龙难压地头蛇,罗格格虽在混沌大陆黑白两道赫赫有名,但到了别人的地盘上也得照规矩付钱,好在老胖子有的是钱。



有钱也许真的能使鬼推磨,凶悍残忍的沙盗们个个点头哈腰、像最殷勤的店家欢迎最阔绰的客人那样几乎是夹道出迎地欢迎罗格格的大驾光临,连龙血红也沾了光。休息时,让少年惊叹的是,在这个水比黄金更贵的死亡沙漠里,他居然能洗澡!龙血红打听了一下,在这里半桶水的价格,相当于相同容量的一桶金沙。



罗格格随行的人马有一百来人,多为仆从或保镖,当然不可能人人都享有在沙漠洗澡的奢华享受。整队人马,除了老胖子自己,就只有长年跟随其的少数心腹有这资格。龙血红这个才刚入伙的小子居然也享有这般特权,自然引来不少嫉恨的目光。



可是,当少年洗去一脸一身的沙尘、换上套干净整齐的当地衣着、精神抖擞地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所有人一时间都不知不觉地看呆了。龙血红换上的只是件普通的黑袍衣衫,但眉宇之间的气度比锦衣玉带的贵族公子都要潇洒,更令人着迷的是少年身上隐现的一种难言的魔性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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