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剧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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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静地报复,我看见自己在黑暗里抽搐着笑,无助的孩子真让人怜爱与心碎。
他接受我所有的愤怒。我毫不客气地一面吞下他大部分资产,一面在他看得见的地方发疯。
你会为我痛苦,那真是太好了。
可是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背叛我呢?就像我父母口口声声说着爱我,可是为什么要放弃我呢?我从来都不曾强大到面对你们的别离。有病的从来不是我,而是你们。
我准备了杀手,可是最后还是无法下手。
我们尴尬地对峙,连逸雅都起死回生了,依旧没有结果。只是从明面上的剑拔弩张变成暗地里的口蜜腹剑,然后有一天,他离开了。
他走后很久,我才感受到彻骨的荒凉。如果你愿意留下,爱也好,谅解也好,或者仇恨也好,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我太寂寞了,从前一点影子都变成心口上的一滴血,珍之重之。
我发觉自己在哭泣。
这是梦,可是我醒不过来。
逸雅的年终酒会那天,我在酒店的洗手间里碰见熟人。
他吐得死去活来。我愣愣地站着,觉得心口有什么在翻动——那是裹挟着酒精的寂寞,在重逢里突兀地浮现。然后苏藉抬起头看我,向我微笑:“呵,虞董。”
而这种重逢,真是言情小说用滥的俗套。
“喝多了?”
“是啊。”他说,“喝多了。”
接着他问:“你过得怎么样?”
“挺好。”
“林辙呢?”
“挺潇洒。”
他笑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释然:“是吗?”
这是一个冗长且烂尾的故事,结局注定悲惨。我目送他离开,恍然觉得那是一场梦。而这么多年了,我还没有醒过来。
接着一刻又是在酒吧,他说:“我要死了。”
我说着不着边际的烂话,自以为冷笑得十分酷炫:“你知道自作自受的意思吗?”
“知道。我还知道什么是报应不爽。”
我喝了许多龙舌兰,以为自己喝醉了会温柔。苏藉不是什么好东西,又矫情又混帐,可是我和林辙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我们身上有一笔最恶俗的烂账,真算起来谁都不清不楚。
我没有资格恶毒,可是我忍不住恶毒。
苏藉又开始动逸雅,场景如斯类似。他私下里找我,又是那副厚颜无耻悲天悯人的嘴脸:“阿烨,你也看到了,如果陷进你那两位学弟之间的事端里,有心人会带来麻烦。”
“又是拯救我的经验之谈?”
“是,经验之谈。”
我恶劣地笑起来:“你爱我吗?”
他不说话,我低声道:“你看,你现在和当年一样过分。苏藉,你爱我的时候没有教会我爱你。如今我明白了,你却要离开。幸好你要死了。”
弹琴的人水准糟糕,所幸四周的人足够吵闹。
他举杯:“如你所愿。”
伤害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情,我知道,苏藉也知道。
原来我真地从未释怀当年。原来我真地爱过他。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停下叙述,窗帘上的暗纹隐隐流动着灯光的印记,像是有死者栖息。
“你在吗?”
医生轻柔地说:“我在。”
而我听见哭泣的声音。
☆、重逢
两年后。
白晓飞和温霖自立门户,成立了一家工作室,我鼎力相助,在业内颇有名气。我们没怎么为这件事扯皮,他们心平气和地告诉我决定,我心平气和地支持。
白晓飞说:“你的戾气少了很多。”
“仅此而已?不夸一下我日益增长的才华和美貌?”
他依旧正经:“有温霖无条件眼瞎就够了。”
我哈哈大笑,回头叫温霖:“你男朋友和你前男神吵架,你帮谁?”
温霖没脸没皮:“谁打赢了帮谁。”
“说好的暗恋呢?”
白晓飞一本正经:“学长,希望你放下心结,过得好。”
“你到底哪只眼睛觉得我想寻死?”我说。
温霖笑说:“你不出去浪了,他觉得你的心跟着苏藉死了。”
我一阵恶寒:“好好好,今晚就出去猎艳。”
逸雅少了白晓飞和温霖,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有些人我不能管得太松,有些权不能放得太宽,有些事情必须过问一下,仅此而已。我忙碌时更像成功人士,而不是花花公子,多好。
连林辙都被他爸踢到我这里学习,如今他是我的高级助理,或者说是大爷。
林大爷知道后质问我:“当初你不是死活不肯让他们自立门户吗?”
“时过境迁。”我回答,“当初我精力不济,身体欠佳,一时也找不到人代替。何况那时候他是在和我赌气,什么准备也没有,于情于理都该提点一下。现在大家好聚好散,再强留就成仇了。”
“你挺奇葩。”他说。
“我好像还是你老板?”
他冷眼打量过来:“虞烨,我记得我好像还是你股东。”
我笑起来:“其实,最近我一直在想辞职的事情。小时候想当一个胸无大志的有钱人,每天以混吃等死为己任。现在钱够了,也该实现梦想了。”
“是因为他吗?”
我低头,笑起来:“你说混吃等死这种事,怎样做才能不无聊。你专业,给点意见。”
“你舍得吗?”
“环球旅行怎么样,能很文艺地写写旅游日志,还能强卖给李玟。没准儿下一回相见就是在我的新书签售会上,我会优先给你签名。”
他说:“虞烨,你别闹。”
我叹气:“林辙,你听我说话了吗?”
“为什么呢?”
我把桌上的一沓文件整理好:“你都奋发图强了,我不可以混帐吗?”
“逸雅怎么办?”
“不是还有你吗?”
林辙看着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挺好的,我只是……厌倦了。”
如此告别,算了无牵挂。
我真的去旅游了,但是写书这种事情还是没能成功。我有过一段纠缠不清的狗血暧昧,要清新有清新,要剧情有剧情,从此各地大同小异的人世风景入不了我的笔尖。
当然,麻烦是另一个重大理由。
有一天我去某度假胜地,彼处有一着名的海滩。我在附近租了幢海景别墅,认真地在里面宅了两个月,夏天结束前连皮肤都没晒黑。某日傍晚我出来散步,看见一群年轻人结伴而行,有一人身影与故人相似。他回头,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他对我笑:“哥。”
我哈哈:“好久不见,祈雨蒙。”
我请这一大波人喝酒,虽然我只认识祈雨蒙,还有一个经过提示勉强记起来的叶瑜。酒吧里闹得人头痛,我百无聊赖地呆了一刻,预备跑路。然后我听见祈雨蒙说:“哥,你怎么样?”
我和气地敷衍:“混吃等死,当然挺好。你呢,看着还行啊。”
他没有了从前的青涩:“凑合,现在的老板挺看重我。”
我许久不说场面话,业务不熟练,所幸他自顾自地说着自己这些年的见闻,我一面出神一面哼哼哈哈,半晌他猝不及防:“虞烨,你还是一个人?”
我愣了楞:“算是吧。”
他露出一个飘渺的笑:“是么,你现在觉得我怎么样?”
“很好,刮目相看。”
“我和他像吗?”
我莫名其妙:“你说谁?”
“苏藉。”
我猝不及防地被浇了一头狗血,只好轻佻地,像多年前那样没心没肺:”是你太深情还是我太深情?”
“我只是遗憾,”他看着我,“你没有敢试着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
对话矫情得我汗毛倒竖,只能微笑:“少五十步笑百步了。”
“你爱苏藉爱得太晚,时过境迁。现在我在这里,在我依旧等你的时候,为什么不试试我?”
我向他举起一杯酒:“他不可替代,你也是,乖,别闹。”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我曾经爱死了这一类小清新,觉得这是人世箴言。可惜后来,我辜负旁人良多,旁人也并不死心塌地由我虐待。这类东西就成了青春期的黑历史,要用十足的鄙夷来回忆。如果执着地用腻死人的深情来怀念,那即是矫情的狗血。
可是会有一些人在你生命里缠缠绵绵阴魂不散,不得不用一只黑色大狗,杀之取血,焚香烧纸以祭。用人话说,怎么狗血都是应该。
苏藉是我生命里浓墨重彩的艳色,无可替代。可是即便是祈雨蒙一般的黑白,也并非大红大紫可以取代。
我饮下这一杯酒:“谢谢厚爱。”
“可惜,抱歉。不过此事与他无关,只是我们并非彼此良人。”
“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让我放下对他的执念,也会有一人叫你放下对我的执念。”
他的嘴唇颤抖了一下,而后也举杯:“多谢。”然后飞快地扎进一片光怪陆离的灯光。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笑泯恩仇。既然我们能与彼此和解,不再纠缠。那么终有一日,也会与自己和解。
晚上一点,从前我还能神采奕奕地表示夜生活刚刚开始,四处勾搭,保证在今晚结束前和祈雨蒙所有朋友一见如故,而如今只觉得困倦。人老起来真是拦不住。我看着那帮人,头一次想用林辙他爸和我说话的口气,感慨一句年轻真好。
在我几乎决心就此离去,早上五点来结账时,叶瑜找过来。她比几年前成熟许多,黑长直的头发散在白色衬衣上,有一种潇洒的妩媚。我想她现在是没胆子混在熟人的店里,为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抱不平。
“还记得我吗,虞……先生。”
我忍住一个哈欠:“小瑜啊,别这么客气。”
“从前莽撞了,你别介意。”
“是么?我觉得很有意思。”
她说:“听林董说,虞董出去旅行了,没想到是真的。”
如今但凡遇到从前的熟人,必然要就我开阔的心境作探讨一番,因而颇为熟练:“是啊,我改行了,预备当旅行作家。”
“挺好的,”她说,“以前虞董光彩夺目,但难免有些俗。如今漂亮依旧漂亮,却有几分清雅了。
我觉得这丫头在成熟的路上长歪了,恐怕被林辙的文艺荼毒的不轻。
“你和林辙关系怎么样?”
她愣了一下:“还行,怎么了?”
“你越来越像他了。”
她莫名其妙,我随口胡扯:“这货改朝换代的速度很快啊,从前我和你表哥很不对盘。”
眼前已经有些泛水光的人影,我困倦地,没话找话地招呼:“祈雨蒙和你哥关系怎么样?”
她不再多嘴,静静地听我问候了从林辙到尚鹏,甚至兼顾了许婉仪的一只狗,终于张口:“我和他们不熟。”
有一刻我仿佛看见酒吧里那个机灵的女孩子,带着点莽撞和青涩,想帮一个朋友找回场子,说不上可爱,也不讨人厌。
服务生过来,放下酒杯对叶瑜说:“长岛冰茶,20号桌的客人送的。”
那一桌有两个人,统一纹身染发,自以为是地用老土的方法勾搭女孩。如今她也算有人搭讪的小美人,时间真快。我懒得搭理他们,只提醒叶瑜:“酒性太烈,女孩子不适合喝。”
“我知道,”她说,“好歹我也做过调酒师,即使过了这些年,依旧算熟悉。就像你没有必要和我谈以前认识的朋友,我即便熟悉,也比不上你。”
那你找我做什么呢?我很想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