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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风入藕花-第22章

小说: 风入藕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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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难!夕烟!很多事你并不明白!”龙稚替他辩白,我感觉的到,他想做最后的努力。

  “一会儿我还有些事要办,晚上回来我再来看你!或者我们可以谈谈。”龙稚用手绢将我的手裹好,眼睛观察着我。

  既然想放下,就放得彻底点,我相信就算和龙稚嫩有千次万次的谈话,也改变不了事实。

  “好吧!”我劝自己坦然面对。

  
[蜕变:第三十二章  窥政一]


  纸在桌上,笔在手中,笔中少墨,纸上无画。

  我保持这个姿势一个多时辰了。

  “小姐,小姐!”甜儿在耳边轻唤。

  “什么事?”我无精打采的看着甜儿。

  “不是我有事,是小姐你有事!我的小姐呀,你准备拿着笔想多久的心事?”甜儿半是关心半是担忧。

  “唉!甜儿,帮我点些清香吧”我轻轻叹息,搁了笔,手枕着香腮还是呆呆发愣。

  “小姐这是怎么啦,一上午都很没精神的样子?龙公子回来按理小姐该很高兴才对,怎么郁郁寡欢呢?”甜儿一边熏香一边踹度。

  “甜儿,什么时辰了?”看着逐渐昏黄的天色,心里慌的紧。

  “申时了吧!”甜儿看看天,脆声回答。

  “小姐,要不要用晚餐?”小姐今天的状态真是令人担心。

  “不用,我还不饿!我想去园里走走,你先吃吧,不用陪我了。”我站起身,朝屋外走去。

  “小姐不吃,甜儿也不吃,甜儿陪小姐走走吧!”这个机灵的丫头,径去取了披风跟着出来了。

  我在林间不紧不慢的走着,小径上的青苔被雨水浸的丰厚润绿,竹林被夜色覆盖更显得幽深静溢。

  触景生情:“扫苔人迹外,渐老喜深藏。路僻闲行远,春晴昼睡长。余花留暮蝶,幽草恋残阳。尽日空林下,孤禅念石霜。”不知不觉,这首《幽居即事》脱口而出。

  “好一个尽日空林下,孤禅念石霜!这诗人念得是石霜和尚;夕烟念得人又是谁呢?”

  我一窘,猛回头,甜儿早没了踪影,紧随其后拿着披风的居然是龙稚。

  “稚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甜儿这丫头跑哪里去了?”被窥破心事的我皱着眉头,有些不悦。

  “是我让她离开的,你想的太入神了!”龙稚笑着解释。

  “这里景色好美,是个隐世避俗的好地方!你的娘亲真是个清雅之极的美人!”望着这令人心思迷惘的美景,我悠悠的叹息。

  “你怎么知道我娘亲是个清雅的美人?”龙稚为我轻轻系上披风,打趣道。

  “这片竹林告诉我的!”我调皮的一指这周围茂密挺直的绿竹。

  “我猜这竹林必定是依你娘亲的意思移植栽种,能喜欢这种高洁植物的人的性情也不难猜出一二!”看龙稚的表情我知道我说对了。

  言词一顿,笑嘻嘻道:“若非是个绝世美人,怎生得出稚哥这般俊逸风流的人来!”

  龙稚轻拍我头,由衷叹道:“真是个机灵鬼!”眼角眉梢笑意掩饰不住心里欢喜。

  “公子,小姐,晚饭备好了,请公子小姐用餐吧!”甜儿匆匆跑来,人未到,声先至。

  这丫头被我随性自在的观点影响得还真是彻底,有龙公子在也这般大呼小叫的。我回头觑了龙稚一眼,发现他压根就没注意甜儿,眼神只牢牢的锁在我身上,蓦得脸又是一红。赶紧朝着甜儿的方向加快了脚步。

  晚餐按照龙稚的吩咐摆在了我居住的屋子。

  屋里摆上张长条形的矮几,矮几的两边铺着竹席。几上放有清清淡淡的几个小菜,最夺目的是坛女儿红。

  自从喝酒出过两次状况,我看到酒有些发憷。

  “这酒是为我准备的!“这龙稚好象时时能看破我的心事,早将话接了过去。

  我脸又一红,被他牵着过去一人一边坐了。

  “今儿甜儿就不用伺候了,我与小姐有话要说。”龙稚支走了甜儿,往酒杯中徐徐倒酒。

  我默默的吃着菜,对每样菜都浅尝即止。龙稚不停的给我夹菜,强迫我一样一样吃下去。他自顾自的喝酒,等我搁下筷子时,他已经喝了半坛,脸色潮红,眼睛里却是神采飞扬。

  “稚哥,少饮强身健体,多饮则伤身!”我伸手拿过他的酒杯,阻止他再一杯一杯的灌自己。他也不与我争。

  “你知道朢(wang)陨朝的大部分权利被东西南北四郡的郡王把持,皇城中心不过是个空架子。”这历史我先前恶补知道一些,不知道龙稚今儿为何要说得这般详尽。

  “先皇过世前,为了巩固阜家的江山,亲点了四郡的四位小郡主,留下诏书,阜南即位之时便是迎娶之日,这一日也必须确定皇后人选。”

  “在四位郡主间挑选皇后,只怕是祸端的开始!”听到这里,我皱眉,喃喃道。

  “夕烟果然与众不同,只听其一便能想其二。”龙稚点头赞道。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正所谓利益熏心,这利必是争斗的根源。否则那位过世皇帝也不会枉费心机稳固江山了。

  “这轮住只怕也有深意!”我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对!轮住,是过世皇上为了让阜南选出自己喜欢的人做皇后定下的制度,阜南在每郡住两到三月,说是便于与小郡主培养感情。这期间换地时都采用交接仪式。”龙稚说到这里苦笑了一下。这表面看来阜南真是可怜,不象皇子,倒象人质。

  不过我心里突然有别的感觉,一时也说不上是什么,只是揣测道:“这阜南公子在每郡居住时都住在郡王府吗?”

  “不,阜南最喜欢住将军府,每郡必然居住将军府!”龙稚哈哈一笑,大概他也不知道为何阜南会对将军府情有独衷。

  “将军府?”我锁着眉,想着这里的玄机。

  “夕烟,你想到什么?”我的神情引起龙稚的注意。

  “每个郡王手里都有兵权吧?”我淡淡的问,其实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对!每个郡王的兵权都在自己亲信的将军手里。这是个心照不宣的秘密。”龙稚一边肯定回答一边疑惑的看着我。

  “这时局只怕不是表面这般风平浪静!”我暗暗点头自语道。

  龙稚眼里异彩流现,伸手拿了酒坛欲饮。我忙将酒坛夺了,往小杯里续了半杯,递与他。他看着我反倒不喝了,嘴角浮出笑意:“夕烟看世评人都有独到之处,好!今儿我就考考你。”

  “我可不是什么事都说得准!”我含笑回应。他也不理,自顾自的说话:“有四个朋友一起去游山玩水,四人成直线前行,突然正前方出现一个大狗熊,最后一个人自恃力大,冲上去力图制服狗熊,结果被狗熊一口咬断喉管,当即毙命。走在第二人蹬蹬蹬爬上附近的小树,结果被狗熊将树撞倒,摔死在地。第三个原本可以在狗熊袭击他人时反身逃跑,结果因为返回拾捡遗落的玉石而死在熊掌之下。只有这走在最前面的人,乘最后一人冲上去的时候倒在地上装死,幸免于难。夕烟,你说说这四个人都具有什么样的性格?”

  “很明显啊!冲上去的那个行事侠义却有勇无谋。爬上树的人做事孟浪糊涂,毫无智术,无可取之处。第三人不管是爱财还是好玉,皆因痴好而误事,唯这第一人,沉着冷静,遇事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并且选择最有效的法子让自己平安脱险。称得上智勇双全。”

  “夕烟,你可知道你评的这四人是谁?”龙稚满含深意的问。

  我一楞:“是谁?”狐疑的看着他。

  “有勇无谋者北候玄翟,孟浪糊涂者南候朱子雍,痴好误事者西侯白侨仁,而这智勇双全者便是东侯龙予天了。”龙稚等着看我惊慌的摸样。

  “哦,原来是他们呀!”给龙稚的杯里再倒半杯酒,我只淡淡应了一句。我这不惊不奇的样子倒让龙稚奇了三分:“你不怕?”

  
[蜕变:第三十三章  窥政二]


  “怕?我应该怕吗?就为评价了几个当世诸侯,这还真不是个言论自由的年代,在21世纪美国,人们的言论几乎到了绝对自由的地步,总统的画像常以讽刺漫画的形势出现,网上、报纸、电视里谩骂领导人的比比皆是,我这点小评论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我这心里嘀咕,忍着没将这套理论灌输给龙稚,只浅笑道:“我这是不知者不罪吧!稚哥你不也有故意隐瞒的过错吗?”

  龙稚憨憨一笑,掩饰着举了举酒杯。

  “我的评论对还是不对呢?”我狡猾的反守为攻。

  “夕烟真是不简单,不算十分准确也有三、四分相似!”龙稚赞道。这个回答我猜到几分。(其实人是自然界中极其复杂的生物,思维的不定型与多样性往往让人瞠目结舌,如果单凭一件事就断定一个人的性格,我不能说自己有多聪明,只能说被判定的人几乎就是个白痴!)

  “那,稚哥,你的父亲是个出众的谋略家吧。”我发出由衷的赞扬。如果我的品论正确,那这龙侯还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好生奇怪,龙稚的脸平平淡淡的,对我的赞美置若罔闻。

  “父与君,谁重谁轻?”龙稚长叹一声,自己倒了几杯,一饮而尽,忧郁在眼角隐现。

  我听得又是一怔,以前看《东周列国志》中有祭足之女知道夫君雍纠欲杀己父,祭女回家问其母亲:“父与夫二者,孰亲?”其母曰:“未嫁之女,夫无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无再生。夫合于人,父合于天,夫安得比父哉?”

  当时对结局有些不以为然,这祭女为保父而弃夫,致使父杀夫的惨剧。若是一方为大奸大恶之人,亦或夫妻间没有感情或者有相互仇视的成分在内,这也不无道理,可实际是祭女先回家问了母亲,说明在她心里父亲和夫君都有一定的位置,为什么一定要舍弃一方呢,既然都是自己爱的人,就该想个两全的法子既能保父也能保夫。

  其实我已窥得龙稚心事,这诸侯权利过大,总难免生狂妄逾越之心,这坐拥天下的至高权势的诱惑能抵挡的能有几人。

  一边是君子之义,一边是父子之情,真是个两难的局面。

  我轻轻一叹:“选父则弑君,视为不忠,选君弑父视为不孝,这不忠不孝的名声还真是让人背负不起!”

  龙稚的脸痛苦的扭曲着,心底的烦恼在脸上尽显。双手无意识的蜷缩成拳,手上青筋暴突。

  “助父,不仅违伦理,还有可能生灵涂炭,百姓遭殃,护君,顺应天意,既平复纷争又能避免战争,只是与至亲之人站在对立面难免兵戎相见,这父子相残千古悲剧!”我象个残忍的刽子手,在切割着他的灵魂。

  政治对我而言是血腥又陌生的,看历史书籍时基本都是跑马观花,只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人或者事件才会仔细阅读。现在这历史忽然离我咫尺。我仿佛已闻到那令人窒息的血腥味。

  “我该怎么做?”龙稚哑着声音道,这时的他已是方寸大乱。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正所谓:见机不早,悔之晚矣!遇可事之主,而交臂失之,非丈夫也。再则万事占个理字,就算是两方旗鼓相当,也屈不得这理。”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我不过是照本宣科罢了。

  “夕烟大概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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