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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倾国皇后-第34章

小说: 倾国皇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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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绫不然:“这事,就得隐秘,只女儿和爹爹知晓,就够了,多一个,都是累赘。就算有天大的事,女儿一力承担。”

    苏征昌一时无言,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良久方叹道:“绫儿,你既是爹爹的长女,周全弟妹,也是你天生的责任,爹爹信任你,不拦你,你去吧,不过,女婿那边,你要怎么说?”

    “他不知道,对他更好。”

    她告辞爹爹,不动声色的,来到皇宫。

    皇后华服盛装端坐于塌上,垂眸望着这个自己最中意的儿媳,见她眼中有幽暗的泪光闪动,深长一叹,:“我华夏国以孝治国,既然都督夫人病体沉疴,也难为你有这番孝心,照儿出使期间,就准你回家照看母亲,以尽孝道,愿都督夫人病体早康。”

    红绫双掌俯地,再次深拜:“谢过母后!”

    皇后下塌,徐徐越过织金绣玉的地毯。缓缓将儿媳扶起,携手坐于塌上。早有太监,呈上好些个上好的人参补品,都是命红绫带回去,赐予都督夫人的,红绫要再次跪下谢恩,皇后抬手,止住了。又拉着儿媳叙了一会话,红绫方才依依跪别而去。

    一夜雨风初歇。吹落庭前一地残红萎黄。今年的秋天,来得早了些,现在不过刚入秋,花枝树叶,便已有些凋落了。

    红绫低头,满腹心事。不知此行,远赴大突,会否成功,会否平安归来。

    她不是没有想过前路多艰,只是,身为苏家长女,尤其还是一个崇尚自由人格尊严的女性,她绝不能任由妹妹,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跳入火坑,那怕最后救不得妹妹,玉石俱焚,那也活得干净铮烈。她怔怔的望着窗外,想前那千山万水的北方,或许,已渐入秋凉了罢。

    清照一身戎装,高大威猛,英武霸气。

    铠甲森森,容光熠熠,令人不敢逼视。

    红绫抬眼欣赏丈夫伟岸的身躯,发出由哀的赞叹。

    从明溪湖上认识,到泉州相遇,后来结为夫妻,清照展现在她面前的,多是温柔多情的一面,他爱极了与她红尘缱绻的俗世生活,很少露出他身为皇子冷凝威严的一面,在他温柔的眸光下,红绫常常忘了,他曾是威震四海的虎贲将军,横刀立马的金戈男儿,鈇血沸腾的钢铁战士。

    深长一吻,清照告别妻子。

    红绫驻足城头,目送他策马扬鞭,绝尘而去。

    而她,也该出发了。

    塞外。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天高地迥,苍茫四合。

    赤水河边

    红绫一声男装,凌立河边,听后面绵绵杨树林里,似有似无的细碎之声。突然一声朗笑:“怎么?还不出来,从京城,就跟到现在了,还要我请吗。”

    密林霭霭,风送清声,林中仍是死一般的寂静。

    久久沉默后,散乱树影中,走出一个人。风尘赴赴,憔悴满面,竟然是泉州沈家庄沈老夫人最小的孙子沈冲。

    红绫意外失声:“冲弟,怎会是你1”

    虽然一直知道,有个人,蒙面伏行,自京城出发,就一直跟着自己,实未想到会是沈冲。

    沈冲沉沉不语,只管低着头。

    红绫和色问道:“你跟着我做什么,怎不在家呆着。”

    沈冲抬起头,突然道:“我是来找姐姐的。”心头一酸,泪直冲眼眶,虽然强忍了,仍有星星点点溢出。

    红绫默然。

    少年心事,她且有不知。

    只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空寄一腔情丝,到头来,也不过是无端烦恼一场。因劝道:“回去吧!奶奶若知你跑出来,会急坏的。”

    “我只要跟着姐姐就好。”沈冲固执站立,眼神倔强执拗。

    红绫叹息:“冲弟,你未及弱冠,书生意气,原该在家好好读书的,这种地方,并不适合你,姐姐是绝不会让你跟着的,你回去吧。”

    说完就要翻身上马。

    沈冲突然飞起一掌,竟将身边的坐骑,一掌击飞,掉落在赤水河里。

    手一扬,将随身带着的干粮,决然的丢进赤水河。

    决烈凛然的眼睛,直直的盯着红绫。

    他就这样自断了后路。

    在这一望无垠,茫茫荒漠中。

    他知道,绫姐姐决不会丢下他不管,他会赢。

    “你这又何必。”红绫幽长一叹:“走罢。”

    两条人影,望阴兰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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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凌霄绽妍 047、出塞救妹战黄沙

    两人行出几十余里,惊喜发现,前面有一个小小的村落,虽只有十来户人家,红绫却无异于见到救星一般。她急于赶路,但沈冲没有马,已误了许多时辰,要是能在前面村落买到一匹马,或许,能早一点就赶到阴兰山。

    运气不错,顺利的买到一匹马,红绫一刻也不愿休息,跨上马,急促而去。

    父亲曾告诉过好她,距阴兰山一百余里,有一个小镇,叫塔拉镇。从塔拉镇出发,向北行约一百余里,便是阴兰山了,过了阴兰山,离大突国都城大凉城,便只有四百余里路了。

    按照议程,和亲使团,及其庞大的护卫队,一定会在塔拉镇住扎,等待大突国王,亲自前来迎娶公主。

    而只有距塔镇一百余里的阴兰山,只有那个地方,那崇山万壑中,便于行动,适于隐遁。红绫打算在那里,做做文章。

    大突国王前来迎亲,必会经过阴兰山,或许有机可乘。

    不错,她就是要在那里,让那大突国国王,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如果她的第一套方案失败,那里将是她最后的决战的战场。

    她以前一直认为。每一个人,都无权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权,但如果要让她在妹妹的终身幸福和杀人之间做出选择,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杀人,义不反顾的走向“犯罪”

    她以前在特战队的时候,主是是跟恐怖组织打交道,经常进行潜伏,跟踪、伏击。她自信,她一定能找到,刺杀大突国王的机会。

    新月半轮空,氤氲月色下,红绫分明看到沈冲探问的眼神,但她,不想解释。

    终于到达塔拉镇了,红绫将头上的帽子,往下拉了拉,和沈冲,驶了进去。找了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

    “姐姐,我们来这里做会么?”沈冲终于忍不住问了。

    红绫的目光,扫过沈冲忽闪忽闪的眼睛,没有回答。

    虽然不得已带上他,但要怎样跟他说呢?

    沈冲能从京城,一路跟着她来,任她怎样努力,都没有将他甩掉,已显示,他并不仅仅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

    在沈家庄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一个英俊阳光的小小少年郎,压根就没想过,他或许是会些武功的。后来看他掌毙坐骑,才意识到,他的武功,或许比他的死去的哥哥沈煊高明许多,真正的高人不露相。

    他或许会是一个好的帮手,但是,她可以信任他吗。

    不是她不认可沈冲的人品,而是事体太大。

    刺杀一国之君,又怎能轻易与他人言说。

    既然让他跟来了,甩开他单独行动,是不可能了。现在要怎么办?

    她避开沈冲探究的目光,长久的沉默,然后将目光转向他,突然问:“冲弟,你一定要跟来,你知道,跟着姐姐,意味着什么吗?”

    沈冲的脸,突然有一瞬间的红,冲口即出:“跟着姐姐,就意味着开心快乐。我什么都不怕,只怕,姐姐不要我这个弟弟。”

    那小小少年,才一十六岁,眼神渐次狂热。有着与他年纪不相衬的——热望和绝决。

    他才不管有没有姐夫,只要能跟姐姐在一跟,就好。

    那怕只能多呆一分,一秒。

    自从第一次见到绫姐姐时,他就再也不是那个青葱的、羞涩的少年沈冲了。

    红绫幽幽一叹,那痛惜的眸子,直视沈冲:“不!不!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跟着我,只会意味着,失去更多。”

    “你知道姐姐来这做什么吗,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跟来,你傻呀!你还是回去吧。”

    忧伤莫名袭来。她本无心,倒底,仍是要伤到他了。

    她无言的,走出客栈。决定好好将这塔拉镇转转,熟悉一下情况。沈冲固执的,一言不发的跟在后面。

    溶溶月色,寂寂散落清晖一地,将两人的影子,拖得好长,好长。红绫在前默默走着,沈冲追随着她的影子,亦步亦趋。

    走出塔拉镇,踏在软软的黄沙之上,红绫突然回望,眼前的点点星火,在这暗夜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暖。

    她不再沉默:“冲弟,你跟着姐姐,还意味着流血,死亡。意味着,当你再次回到这里的时候,你的手上,已沾上了血,意味着,你将分担姐姐的秘密,并将用一生的岁月,来守住这个秘密。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 !”

    红绫没什么可说的了。

    她很清醒,同意沈冲跟着自己,其实是很残忍的。但她深知,她无力,在这场角逐中,将他驱离自己的身边。只有成长,才是他最终离开的,最大动力。她希望这一天,能早一点到来。

    第二天一早,红绫买下足够多的干粮,带足水。和沈冲,离开塔拉镇,望阴兰山而去。

    凉秋九月,塞外早衰,侧耳远听,胡茄互动,牧马悲鸣。疾风中,沙砾飘扬,直直的赴面而来。

    尽管蒙了一层厚厚的面罩,仍打得脸,生生的疼。两人顶风冒沙,经过艰难的行进,终于来到阴兰山下。

    莽莽苍苍的沙漠中,居然会有这么一座山峰,傲然耸立于此,山上星星点点的,也有几分绿意。几近干涸的赤水河来到此处,虽算不上湍急,到底,也娟娟成流了。两人下马来到河边,饮马洗涤,荡去一身的泥沙和疲惫,再度抬头,审视眼前的这坐山。重峦叠障,绵绵延延,望不到尽头。

    两人牵马,来到山下一个鸡毛小店里,与店家说起,要到这阴兰山游一游。店主将头摇得就象拨浪鼓一样。说是山上常有强盗士匪出没,去不得的。

    红绫却心中暗喜。这山,既然能藏得下强盗,那么藏他们俩人,也不会有问题。于是将马寄放在小店,和沈冲爬上阴兰山,将脚力所及之处,走了个遍,方才下山,骑上马,奔大凉城而去,去实施她的第一套方案,要将那大突国国王,杀死在大凉城。如果第一套方案失败,就只有退到阴兰山,侍机再动了。

    一路行去,绿意渐渐盎然,村镇渐渐繁华,一坐威峨的大城,出现在他们面前,大凉都城雄踞于此,已有几百年了。两人仍是将马寄放在城外小店,步行进入了大凉城。

    两人无心欣赏街景,体味风俗人情,匆匆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了。沈冲出去买了两身当地人惯常穿的男装,换上后,才信步来到街上。街上的人叽叫呱呱的说些什么,沈冲也听不懂。红绫却能大概听出些意思,她在她那个世代,因为反恐的需要,曾经主修过中亚的语言,而大突国人所说的语言,她恰恰能听懂一部份。

    为了迎接华夏国公主到来,大凉城显得非常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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