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夺命案-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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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看了一个小时。我看得越深入,我就愈发坚信故事中的每一个人,从贝拉蒙特勋爵本人到最低级的水手,每个人都是骗子,谎言家。关于宝藏的说法不一,而对于财宝的数目和价值也是众说纷坛,众人一致同意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财宝被埋在长岛海峡附近的某处岸上。其中普拉姆岛不止一次被提到,说实话,有比这更好的藏宝处吗?据我上次去普拉姆岛得知,当时岛上没有港口,所以一些散兵游勇之类的船员是不会上那儿去找食物和水的。由于这里是白人殖民者的领地,因而也就是印第安人的禁地。但是岛上显然是无人居住的。不过奇德既然能将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宝存放在他不熟识的约翰·嘉丁纳处,那他当然也有可能再航行五至六英里穿过海峡将更多的宝物埋藏在普拉姆岛上。我现在能理清这一切了,而我现在只想知道,弗雷德里克·托宾是怎么弄清这些来龙去脉的?当然,在他宣称发现宝藏的那一刻他会很乐意地在新闻发布会上向我们说明这一切的,他会说:“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你要对酿酒和葡萄栽培很懂行,还要有楔而不舍的精神,当然好运气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在后门廊逗留了很久,翻翻书,看看天气,考虑一下这个凶杀案;同时也在等贝思,到现在她也该到了。
最后我进屋,走过那些落地窗,进书房去听留言器上的那七条留言。
第一条是哈里叔叔留下的。他说他有个朋友要租下此屋,所以他让我尽快搬走或者掏钱买下这座房子。第二条留言来自侦探沃尔夫中尉,他只讲了一句话:“你惹恼我了。”第三就是爱玛于星期五午夜来问候我的那条留言。第四条是麦克斯于周六上午留下的,他告诉我托宾晚会上会有哪些特别之处,并告诉我他同贝思好好谈了一谈,最后他要我打个电话绘他。第五条是我那搭档法纳利留的,他说:“嗨,伙计,你错过良机了。那个晚上真是太棒了。除了美酒佳看,我们还在多尔米娜遇上了四个瑞典游客,其中两个是空姐,一个模特,还有一个演员。对了,我还打电话给我们的朋友杰克·罗森了,就是那个在《每日新闻》工作的记者,他将为你从乡下疗伤回到纽约写篇报道,叫‘英雄伤愈归来’,你觉得怎么样?星期一早上给他打个电话,保管你星期二就能见报。这样一来,在警察厅的那般骆驼们训你之前就能读到那则报道了。我对你好吧。星期一给我打个电话,这样到时候晚上我们可以一起喝一杯。我一定会告诉你那四个瑞典奶的故事。再见!”
我微徽一笑,四个瑞典女人,我的天!第六则留言是贝思的,她星期天早上打电话来问我星期六晚上失踪到哪里去了,并问我什么时候见面。第七则留言又是贝思的,她于星期天下午打电话来说已收到我的留言,并说她在星期一上午来我家。
临近中午时分,门铃响了。看到贝思站在门口,我一点也不觉得意外,我对她说:“进来吧。”
她把伞留在门廊上,走了进来。今天她穿了一套赭色的手工缝制的西服。
我觉得应该告诉她我是一个人在家,于是我对她说:“就我一个人。”
她说:“我知道。”
我们被此凝望了很久。于是我猜到她接下来要说什么了,我不愿意听,但她还是讲了:“今天早上爱玛·怀特斯通的一名雇员在爱玛的住所发现了她的尸体。这显然是一起谋杀案。”
我什么也没说,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只是呆正在那儿。
贝思挽住我的胳膊,把我带到客厅的长沙发前,对我说:“你坐下。”于是我坐了下来。
她在我身边坐下,并握起我的手,说:“我不知道你现在在想些什么,不过我知道你曾非常喜欢她……”
我点点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二次不做那个发布坏消息的人,我是被告知又一个我所关爱的人被谋杀了。这听起来多么不真实,我都无法相信。我对贝思说:“我昨天一直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晚上十点。”
贝思告诉我:“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她的遇害时间。尸体是在床上发现的……很显然她是被地板上的一个壁炉拨火棒猛击头部致死的。现场没有强行闯入的痕迹,后门没上锁。”
我点点头。他很可能没有还过她家的钥匙,而且她也未曾想过要换把锁。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床边有根拨火棒。
贝思继续说:“现场有人室抢劫的迹象。钱包被掏空了,现金没有了,珠宝盒也空了,诸如此类的等等。”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贝思继而告诉我:“同时,墨菲夫妇也死了,显然也是被谋杀的。”
“我的天。”
贝思说:“每个小时都有一名南侯德镇的警察在墨菲住的那条街上巡逻,主要也是在关心他家的房子。但是……,他们什么都没看见。今天早上八点,换岗的警察发现墨菲家的草坪上放着一份报纸,而九点钟时报纸还在那儿。而这个警官知道墨菲夫妇早上起得早,而且每天都早早地将报纸拿进去;面今天很反常,所以——”她问我:“你想听我讲下去吗?”
“请说吧。”
“好吧,所以他就给他们家打电话,然后又去敲他们的前门,都没人答应。于是他转到房子后面,发现朝南的后门没上锁,他进了屋,发现墨菲夫妇死在床上。两人都是受了明显的头部外伤致死的;凶器是一根带血迹撬棒,就扔在地板上。”贝思补充道:“房子也被搜查过了。由于街上有警察,所以我们认为罪犯是从海湾上过来的。”
我点点头。
贝思继续说道:“现在你可以想像得到南侯德镇的警察局是处在怎样一片骚乱之中,整个北约克郡不久也将如此。在这个小地方,即使一年内只发生一起凶杀案,也是很了不得了。”
于是我想到了麦克斯,他就喜欢一切都很安详平和。
贝思又说:“我郡警方现在组织了一个特别工作组,他们的思路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专门打家劫舍,并杀害其中的居民。”她又加了几句:“但是我认为杀害戈登夫妇的凶手很可能从他们家偷走了墨菲家的房门钥匙,所以墨菲家没有被凶手破门面人,而后门也禾上锁。这说明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我点点头。托宾早就想到了他可能要在某个阶段干掉墨菲夫妇,所以他早就将钥匙弄到手了。当初贝思说在戈登家没有找到墨菲家的钥匙时,我们就应该提高警惕了。我又一次低估了对手。我对贝思说:“我们早就该料想到这一手了。”
她点点头:“是的。至于爱玛·怀特斯通,她要么忘了锁门,要么凶手有她家的钥匙。他们肯定认识。”
我望着贝思,我们都知道谈论的是谁。她说:“按照你的建议,我从星期天早上就将弗雷德里克·托宾置于监视之下,一整天都是如此,然而过了午夜,几位上司命令我从午夜至早晨八点取消对他的监视,他们的理由是开销太大了。所以过了午夜,托宾基本上就不受限制了。”
我没做出反应。
她说:“想要监视他都会碰到重重阻力,而惟一的理由就是他不是个疑犯。我没有掌握他的任何证据,所以也就无法获得监视他的许可证。”
我听着贝思的话,脑海中却不断地浮现出爱玛的影子,在我家中,在我们游泳的海湾中,在历史社的晚会上,在她被谋杀的那间卧室里……要是当时我在她那儿过夜,情况会变得怎样?凶手是如何得知她当时是孤身一人的?我突然意识到,要是当时我躺在她身边的话,托宾很可能会把我也一同杀掉的。
贝思说:“顺便提一句,我在晚会上见过托宾,他的确很有魅力。但他太滑头了……我是说,他身上有着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在他的笑容后面隐藏着一丝令人不快的东西。”
我想起了托宾和爱玛在草坪上谈话的情景。那时候他就已经下决心要杀她了。我现在想知道,他杀她是不是要封住她的口,还是只想说:“我操你,柯里。因为你是个聪明人,你猜到了是我杀害了戈登夫妇,你甚至还同我的前任女友做爱。我操你!”
贝思说:“我觉得自己愧对墨菲夫妇。”
我强迫自己把思路转到墨菲夫妇身上去,他们是正派人,也是对社会有用的公民,但不幸的是,他们近两年来对隔壁那户人家的事情知道得太多了。我说:“我曾在星期三带了一张托宾的照片去给墨菲夫妇看,他们认出他就是那个开白色跑车的人。托宾有辆白色‘保时捷’。”我向她讲了一下我对墨菲夫妇的短暂拜访。
贝思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我说:“凶手就是弗雷德里克·托宾。”
她没做回答。
我说:“是他杀死了戈登夫妇、墨菲夫妇、甚至还可能包括普拉姆岛的那名兽医,还有爱玛·怀特斯通,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人。”说完后,我又加了一句:“我可能带了很多主观感情色彩。”
我起身,说了一句:“我要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于是我出了后门,站在门廊上,雨下得更大了,灰蒙蒙的雨从灰蒙蒙的天上落下,又坠人那灰蒙蒙的海中。有风从南边的海湾上刮过来。
爱玛。爱玛。
我现在仍在震惊之中,并拒绝承认爱玛之死,愤怒之火已在心底慢慢燃起。越想到托宾用铁火钳砸她的脑袋,我就越想用铁火钳砸托宾的脑袋。
就像许多同案情有紧密联系的警察一样,我真想凭自己的能力和才智来摆平这个案子。但警察不是治安维持者,而治安维持者也不是警察。从另一方面来说,有时候你得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而要握紧自己手中的枪……
第30节
贝思让我单独待了一会,我终于振作起精神。未了,她到后廊给我倒了一大杯咖啡,里面加了些烈性酒,闻着像是白兰地。
我俩都静静地站着,注视着海湾。过了几分钟,贝思问我:“约翰,这一切都为了什么?”
我知道本该把一些情况告诉她,于是回答道:“黄金。”
“黄金?”
“对,宝藏,一个强盗的珍宝,也许就是奇德上校本人的。”
“奇德上校?”
“对。”
“而且宝藏就在普拉姆岛上?”
“对……我只能这样猜测。托宾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一情况,他意识到那是本地最难进入的场所,自己可能永远没有机会接近。于是他开始寻找可以随便进出这个岛屿的合作伙伴。”
贝思想了想,然后说:“当然……你说的现在看来完全合理……历史协会、挖掘活动、水上住宅和赛艇……我们因此都被瘟疫和毒品搞得寝食不安……”
“对。当你像我一样完全排除那些可能性时,你就得重新考虑整个案件。因为我知道戈登夫妇没有能力做那种事。”
她点点头:“正如卓纳博士说的,当你只有锤子这一件工具时,每个问题看上去都像是一根钉。”
我点头赞同。
“继续讲吧,把一切都告诉我。”
我知道她正试图让我的思路从爱玛被害上移开,可她是对的,我得做些积极有益的事,尽力侦破这个案子。我说:“那好……在普拉姆岛时,那些考古发掘活动使我感觉和戈登夫妇的身份完全不符,他们知道我的想法因此从未向我提及那些事。我相信他们知道将来有一天——到人们以为他们在自己土地上发现珍宝之后——有一些人可能会记起并联想到他们在普拉姆岛上的挖掘。所以,知道挖掘一事的人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