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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后汉书-第1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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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共知也。如言黄道有验,合天,日无前却,弦望不差一日,比用赤道密近,宜

施用。上中多臣校。”案逵论,永元四年也。至十五年七月甲辰,诏书造太史黄

道铜仪,以角为十三度,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斗二十四

四分度之一,牵牛七,须女十一,虚十,危十六,营室十八,东壁十,奎十七,

娄十二,胃十五,昂十二,毕十六,觜三,参八,东井三十,舆鬼四,柳十四,

星七,张十七,翼十九,轸十八,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冬至日在斗十九

度四分度之一。史官以部日月行,参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注日。仪,黄道与度转

运,难以候,是以少循其事。

逵论曰:“又今史官推合朔、弦、望、月食加时,率多不中,在于不知月行

迟疾意。永平中,诏书令故太史待诏张隆以《四分法》署弦、望、月食加时。隆

言能用《易》九、六、七、八爻知月行多少。今案隆所署多失。臣使隆逆推前手

所署,不应,或异日,不中天乃益远,至十余度。梵、统以史官候注考校,月行

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间,又非所谓朓,侧匿,乃由月所行道

有远近出入所生,率一月移故所疾处三度,九岁九道一复,凡九章,百七十一岁,

复十一月合朔旦冬至,合《春秋》、《三统》九道终数,可以知合朔、弦、望、

月食加时。据官法天度为分率,以其术法上考建武以来月食,凡三十八事,差密

近,有益,宜课试上。”

案史官旧有《九道术》,废而不修。熹平中,故治历郎梁国宗整上《九道术》,

诏书下太史,以参旧术,相应。部太子舍人冯恂课校,恂亦复作《九道术》,增

损其分,与整术并校,差为近。太史令飏上以恂术参弦、望。然而加时犹复先后

天,远则十余度。

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

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诏书下太常,令史官与融以仪校天,课度远近。

太史令舒、承、梵等对:“案官所施漏法《令甲》第六《常符漏品》,孝宣皇帝

三年十二月乙酉下,建武十年二月壬午诏书施行。漏刻以日长短为数,率日南北

二度四分而增减一刻。一气俱十五日,日去极各有多少。今官漏率九日移一刻,

不随日进退。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密近于官漏,分明可施行。”其年十一

月甲寅,诏曰:“告司徒、司空:漏所以节时分,定昏明。昏明长短,起于日去

极远年,日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当据仪度,下参晷景。今官漏以计率分昏明,

九日增减一刻,违失其实。至为疏数,以耦法。太史待诏霍融上言,不与天相应。

太常史官运仪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为刻,少所违失,密近有验。今

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

魁取二十四气日所在,并黄道去极、晷景、漏刻、昏明中星刻于下。

昔《太初历》之兴也,发谋于元封,启定于元凤,积三十年,是非乃审。及

用《四分》,亦于建武,施于元和,讫于永元,七十余年,然后仪式备立,司候

有准。天事幽微,若此其难也。中兴以来,图谶漏泄,而《考灵曜》、《命历序》

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庚申元后百一十四岁,朔差却二日。学士修之于草泽,

信何以为得正。及《太初历》以后天为疾,而修之者云“百四十四岁而太岁超一

辰,百七十一岁当弃朔余六十三,中余千一百九十七,乃可常行”。自太初元年

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当去分而不去,故令益有疏阔。此二家常挟其术,庶

几施行,每有讼者,百寮会议,群儒骋思,论之有方,益于多闻识之,故详录焉。

安帝延光二年,中谒者亶诵言当用甲寅元,河南梁丰言当复用《太初》。尚

书郎张衡、周兴皆能历,数难诵、丰,或不对,或言失误。衡、兴参案仪注,考

往校今,以为《九道法》最密。诏书下公卿详议。太尉恺等上侍中施廷等议:

“《太初》过天,日一度,弦望失正,月以晦见西方,食不与天相应;元和改从

《四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应,合

图谶,可施行。”博士黄广、大行令任佥议,如《九道》。河南尹祉、太子舍人

李泓等四十人议:“即用甲寅元,当除《元命苞》天地开辟获麟中百一十四岁,

推闰月六直其日,或朔、晦、弦、望,二十四气宿度不相应者非一。用《九道》

为朔,月有比三大二小,皆疏远。元和变历,以应《保乾图》‘三百岁斗历改宪’

之文。《四分历》本起图谶,最得其正,不宜易。”恺等八十四人议,宜从《太

初》。尚书令忠上奏:“诸从《太初》者,皆无他效验,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

国久长为辞。或云孝章改《四分》,灾异卒甚,未有善应。臣仗惟圣王兴起,各

异正朔,以通三统。汉祖受命,因秦之纪,十月为年首,闰常在岁后。不稽先代,

违于帝典。太宗遵修,三阶以平,黄龙以至,刑犴以错,五是以备。哀、平之际,

同承《太初》,而妖孽累仍,痾祸非一。议者不以成数相参,考真求实,而泛采

妄说,归福《太初》,致咎《四分》。《太初历》众贤所立,是非已定,永平不

审,复革其弦望。《四分》有谬,不可施行。元和凤鸟不当应历而翔集。远嘉前

造,则表其休;近讥后改,则隐其福。漏见曲论,未可为是。臣辄复重难衡、兴,

以为五纪论推步行度,当时比诸术为近,然犹未稽于古。及向子歆欲以合《春秋》,

横断年数,损夏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两历相课,六千一百五十六岁,而

《太初》多一日。冬至日直斗,而云在牵牛。迂阔不可复用,昭然如此。史官所

共见,非独衡、兴。前以为《九道》密近,今议者以为有阙,及甲寅元复多违失,

皆未可取正。昔仲尼顺假马之名,以崇君之义。况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

非易是!”上纳其言,遂寝改历事。

顺帝汉安二年,尚书侍郎边韶上言:

世微于数亏,道盛于得常。数亏则物衰,得常则国昌。孝武皇帝摅发圣思,

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乃诏太史令司马迁、治历邓平等更建《太初》,

改元易朔,行夏之正,《乾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为日法。设清台之候。验六

异,课效觕密,《太初》为最。其后刘歆研机极深,验之《春秋》,参以《易》

道,以《河图帝览嬉》、《雒书乾曜度》推广《九道》,百七十一岁进退六十三

分,百四十四岁一超次,与天相应,少有阙谬。从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

岁,进退余分六十三,治历者不知处之。推得十二度弦望不效,挟废术者得窜其

说。至元和二年,小终之数浸过,余分稍增,月不用晦朔而先见。孝章皇帝以

《保乾图》“三百年斗历改宪”,就用《四分》。以太白复枢甲子为癸亥,引天

从算,耦之目前。更以庚申为元,既无明文;托之于获麟之岁,又不与《感精符》

单阏之岁同。史官相代,因成习疑,少能钩深致远。案弦望足以知之。

诏书下三公、百官杂议。太史令虞恭、治历宗䜣等议:

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

程,则历可成也。《四分历》仲纪之元,起于孝文皇帝后元三年,岁在庚辰。上

四十五岁,岁在乙未,则汉兴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岁,岁在庚申,则孔子获

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寻之上行,复得庚申。岁岁相承,从下寻上,其执不误。

此《四分历》元明文图谶所著也。太初元年,岁在丁丑,上极其元,当在庚戌,

而曰丙子,言百四十四岁超一辰,凡九百九十三超,岁有空行八十二周有奇,乃

得丙子。案岁所超,于天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俱超。日行一度,积三百

六十五度四分度一而周天一匝,名曰岁。岁从一辰,日不得空周天,则岁无由超

辰。案百七十一岁二蔀一章,小余六十三,自然之数也。夫数出于杪曶,以成毫

氂,毫氂积累,以成分寸。两仪既定,日月始离。初行生分,积分成度。日行一

度,一岁而周。故为术者,各生度法,或以九百四十,或以八十一。法有细粗,

以生两科,其归一也。日法者,日之所行分也。日垂令明,行有常节,日法所该,

通远无已。损益毫牦,差以千里,自此言之,数无缘得有亏弃之意也。今欲饰平

之失,断法垂分,恐伤大道。以步日月行度,终数不同,四章更不得朔余一。虽

言《九道》去课进退,恐不足以补其阙。且课历之法,晦朔变弦,以月食天验,

昭著莫大焉。今以去六十三分之法为历,验章和元年以来日变二十事,月食二十

八事,与《四分历》更失,定课相除,《四分》尚得多,而又便近。孝章皇帝历

度审正,图仪晷漏,与天相应,不可复尚。《文曜钩》曰:“高辛受命,重黎说

文。唐尧即位,羲和立浑。夏后制德,昆吾列神。成周改号,苌弘分官。”《运

斗枢》曰:“常占有经,世史所明。”《洪范五纪论》曰:“民间亦有黄帝诸历,

不如史官记之明也。”自古及今,圣帝明王,莫不取言于羲和、常占之官,定精

微于晷仪,正众疑,秘藏中书,改行《四分》之原。及光武皇帝数下诏书,草创

其端,孝明皇帝课校其实,孝章皇帝宣行其法。君更三圣,年历数十,信而征之,

举而行之。其元则上统开辟,其数则复古《四分》。宜如甲寅诏书故事。

奏可。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言:“历元不正,故妖民叛

寇益州,盗贼相续为害。历当用甲寅为元而用庚申,图纬无以庚申为元者。近秦

所用代周之元。太史治历郎中郭香、刘固意造妄说,乞本庚申元经炜明文,受虚

欺重诛。”乙卯,诏书下三府,与儒林明道者详议,务得道真。以群臣会司徒府

议。

议郎蔡邕议,以为:

历数精微,去圣久远,得失更迭,术无常是。汉兴承秦,历用颛顼,元用乙

卯。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正朔,历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岁。

孝章皇帝改从《四分》,元用庚申。今光、晃各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案历法,

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据,则殷历元也。

他元虽不明于图谶,各自一家之术,皆当有效于当时。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

后,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课在下

第,卒以疏阔,连见劾奏,《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

效于前者也。及用《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又新元有效于今

者也。延光元年,中谒者亶诵亦非《四分》庚申,上言当用《命历序》甲寅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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