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社之情痴(出书版)+番外作者:江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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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社之情痴(出书版)》作者:江洋
上部
文案 :
出生世家的美少年萧同,性格飞扬跳达,从不受世俗规矩所囿。
一次错手杀人的意外让他不得不逃出京城,但快意江湖原本就是他向往的生活,
于是他拜师练武,不但在武林有了薄名,甚至还成为天狼社的一员——十二天狼中的第十一位。
本以为他的人生就在这刺激的生活中度过,哪里想到这样大剌剌又粗线条的他,竟然也有「一见钟情」的一天!?
可对方似乎已经心有所属、只愿意变成他的「好朋友」和「好兄弟」……
神经果然很大条的他,似乎没有想到,对方的性别似乎才是他该烦恼的问题吧!
第一章
「店家,给我来份一样的酒菜。」
萧同正端着一杯酒,听到这个清雅的声音,手不由得一颤,仿佛记忆中一个久远的光点突然放大到了眼前,一股暖流从心头涌起。
一口喝干了酒,他侧头向声音来处看去,心中喝一声彩,好漂亮的人物,修长的身材,淡青色的一身衣衫,腰系一根墨绿腰带,悬着一块小小的玉碧,头上却带着一顶纱帽,进了酒店也不摘下,显得有些突兀。此时他正站在不远处角落里的一张桌前,指着萧同这桌上的酒菜吩咐店小二,随后坐下,一只手臂放在桌上,黑色的半旧桌面,将那只露出的手衬得如同白玉一般。
小二殷勤地送上茶水,道:「客官您用茶,我们这里的大师父那是方圆百里内有名的大厨,本店的状元红都是二十年陈的,醇厚芳香,您要不要来一壶?再试试本店其它的好菜,糟溜鱼、八宝鸭子、……」
「我赶路,就要跟那桌一样的菜,一碗饭,不要酒。」那人淡淡地打断了店小二的紊叨,清清冷冷的声音,跟这个人的打扮一样,非常纯净。他端起茶杯,似乎犹豫了一下,才拿进帽纱里喝。
萧同微侧过身,用眼角余光打量着他,心里揣摩着他的声音,肯定是听过的,在哪里听过呢……
店小二都是见多识广的角色,一见这位客人不喜与人交谈,当即住了口,快快地去厨房传菜了。小小的酒店里一时又静了下来。
这是离京城不远处官道旁边一家很不起眼的小酒店,只有七、八张桌子,这时离饭点儿还早,店里只有萧同和那个少年,少年罩着纱帽,看不出神情,只静静地面朝着窗外坐着,萧同扔了一颗花生米在嘴里,索性转过身来,饶有趣味地打量着他。
从侧面看来,他身形苗条,颇显单薄,一只手臂支在桌上,坐姿非常优雅,一头乌黑的长发,从纱帽底下露出来,长几及腰,如果不是他穿着男子衣装,真会让人误会是一个长发美女呢……萧同心里一动:美女?难道真这么巧,会碰到他那初恋的……
「来啦——,客官,您的菜,红烧肉、素酿三鲜、白酥鸡、炸花生米,米饭一碗,您慢用。」
「谢谢。」
不对,这声音虽然好听,但可以肯定是个男的,一个长发的男美人……不知他的脸长得怎么样,萧同对着那厚厚的面纱一通猛瞧,可惜以他锐利的目光,也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
那少年感觉到萧同锐利的视线,不自在地转了转身子,背对着他,将帽纱撩起一半,低头吃起饭来,似乎真的在赶时间,吃得挺快,动作却仍优雅。
唉,看不到美人真面目,萧同叹了口气,又倒了一杯酒在嘴里,说是「倒」的,一点不假,因为这店里的酒杯太小,以萧同这等海量当然不耐小口小口地喝,一仰头,就倒进一杯。
不一会儿,那少年便吃完了饭,起身结帐,帽纱已经又放了下来,萧同扭头一看,嘿,他桌上的菜只吃了一点儿,饭还剩半碗,这哪是一个男人吃饭的样子,简直跟喂鸟儿差不多嘛!
反正萧同也吃完了,起身晃一晃,跟在他后面去结帐。探头间正瞧见少年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的小钱袋,金掐银绕,绣着一朵精致的水仙花,一看便知是当日富贵人家之物,而囊中羞涩,却也是一望而知。
萧同一见这个小钱袋,脑中轰的一声,瞬间想起一事,心中仿佛开了一朵大大的花一般,嘴不由自主地咧了开来,差一点就要大叫出来,忙又忍住,只紧盯着他的手,那白玉一般的修长双手,从钱袋中倒出几个小小的金锭子、银锭子,做工精致,上面还铸着一支小小的笔,看样子像是大户人家过年给小孩子玩儿的压袋钱,称为「笔锭如意」,取其「必定如意」的谐音。
掌柜的可能也是头一次见有人使这样的东西来结帐,呆了一呆,才收了一个小银锭子,找给他一些铜钱,那少年把那一堆铜钱装进钱袋,立时把小钱袋撑得鼓鼓的。
见他转身出门,萧同也迅速扔了一小块碎银子给掌柜的,快步跟了出去。
门外停着一辆带棚的驴车,一个中年车夫正在啃馒头,一见少年出来,马上收起馒头,拿起了鞭子,少年一上车,驴车立即向官道上快速驶去。
萧同弯了弯嘴角,心里满满的都是喜悦之情,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缰绳,飞身上马,向车后追去。
驴车驶得再快,当然也没有萧同的好马青儿快,不过萧同暂时还没有想好要怎么与他碰面,所以放缓了马,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像他的心情一样灿烂,随着青儿身躯的起伏,萧同的心里正在想着搭讪的用词。
什么,搭讪?!
是啊,萧同正在想如何与这个漂亮的蒙面美人搭讪呢。
怎么搞的,才第一次见面,还不知人家长得什么样呢……
嘿嘿,这个大家就有所不知了,这个人虽然萧同才第一次见,不过他有八成的把握,少年就是他当年「一听钟情」的人,所以才想要去搭讪。
「一听钟情」,有没有搞错,这叫什么形容词!
当然没有错,想当年萧同根本没有见到他的模样,只听到了他那特殊的、美好的、温柔的声音,立时雄心暗许,一见……呃,不,一听钟情……
等等,什么声音?
萧同久经战阵的敏锐感觉发挥了作用,立即勒住了马,身后约莫五里外,有一群马快速奔来,嗯,一、二、三、四……一共是八匹马,在大道上跑得这么急,莫非是在追赶什么人?这趟到京城来,一切都很小心,没出什么漏子,难道是为了几年前的事?要不要避一避?还没有拿定主意,后面的人马已经追到二里地以外了。
前面驴车上的少年也听到了,他撩起后车窗的小帘子,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和半张如玉面庞,向后一看,遥遥看到来者的身影,面色一变,大眼睛中流露出焦急,看来竟然是追他的。只见他回头大声对车夫喊道,「快!快赶,前面有岔路就赶紧转弯!」随即又回头,看了萧同一眼,萧同赶紧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不料少年唰地放下了小帘子,看都不再看他一眼。
真是……气死了!这么英姿勃勃、玉树临风的少年侠客,他居然都不仔细看上一眼,萧同气得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差点儿将刚刚兴起的英雄救美之心又咽回了肚子里。
眼珠一转,他策马斜刺里穿进旁边的树林,绕半个圈子,赶在追兵截住驴车之前来到离大路不远的一个小土包后面,下马隐在一棵大树之上,看着追上来的八人将驴车围在中间,马蹄扬起的灰尘弥漫一片。
赶车的中年汉子惊惶失措地看着围在四周的追兵,不知如何是好。
嗯,看来没错,真的是追兵,这些人训练有素,身着官府的高等侍卫服色,看样子说不定是某家王府的侍卫呢。
为首的一人伸出鞭子,唰地一声挑起了车帘,向里看了一眼,仿佛松了一口气似的,大剌剌地说道:「离少爷,您怎么自己出门也不打声招呼,害得我们费了一番功夫找您,这就请回府吧。」
车内的少年仍然用冷冷的声音说道:「我不会再回去了,你们自己回去吧。」
那人微微一笑,道:「这怎么行,王爷还等着您一起赏花呢。」转头向车夫吩咐道:「回城!」
车内少年也喊:「不许回,向前走!」
车夫呐呐地道:「这位少爷已经给了五天的车钱……」一句话没说完,兜头挨了一鞭,一道鲜红的印子斜划过整张脸,血立时流了下来,侍卫首领冷冷地道:「回城,淳亲王府!」
车夫半个字也不敢再说,抖抖缰绳便把驴车调过头来,车上少年呼地一声掀帘子跳下车来,纱帽也没有带,怒气冲冲地叫道:「我偏不回去!」一拧身,向道旁的林子里蹿去。他快,马上的侍卫们更快,没等他跑到林子边上,已有两个侍卫跳下马追了上去,捉住他的双臂,少年又踢又打,无奈实力相差太悬殊,根本不是身高体壮的侍卫的对手,像提小鸡一般被拎了回来。
侍卫首领冷冷地道:「离少爷,您还是乖乖地跟我们回去的好,这些弟兄们粗鲁,比不得王爷怜香惜玉的,弄伤了您,还不是您自己受苦。」一摆手,两个侍卫立即将少年扔上了车,他痛呼一声,不知撞到了哪里。
萧同远远听到,心中一痛,暗骂:混蛋,下手这么重,伤了我的心上人怎么办!刚才看到那少年的脸,真是清丽雅致,如同明月一般的人物,却被这群粗胚如此对待!
心念一转之间,他已打定主意,掏出面具往脸上一罩,飞身而出,寒光闪过,飞云刀已劈向那个高高骑在马上的侍卫首领。
众人没想到有人从天而降,都是一惊,那个侍卫首领功夫不错,匆忙间一闪身,也抽剑回击,不过几招一过,他就发现自己功夫差了那么一大截,呼叫一声,其余七人一拥而上。
嘿,真不是吹嘘,就这么几个小侍卫,萧同还没有看得上眼,叮叮铛铛一片脆响过后,八人的兵器落了一地,每人的手腕着了一下子,萧同心中有数,共是七是右手,一只左手——有一个侍卫是左撇子。
「鬼面!」
四周一片惊呼声。
萧同得意地昂起头,这几年名头是越来越响了,连几个小小的王府侍卫都知道他的大名。
那侍卫首领呆呆地提起自己的右手来看,腕间一串细细的鲜血流下来,萧同算是给足了面子,没有伤到他们的筋脉,只是让他们暂时无法使用兵器而已。
半晌,那人冲萧同拱拱手,道:「多谢尊驾手下留情,不过这件事是我们王府的内务,不知与鬼面大侠有什么相干?」
萧同摇了摇头,「你们当然与我不相干,跟我相干的只是他而已。」他一指正从车中伸出头来呆呆看着这个场面的少年,「只要让他走,你们想干什么我都不管。」
那侍卫首领惊疑不定地看了看萧同又看了看少年,不知他们有什么关系,勉强笑了一下,道:「这位是我们淳亲王府的重要人物,我们也是奉命请他回去,还请尊驾不要为难。」
鬼面的大名不是盖的,他一个小小侍卫,自然是惹不起的,言语之间甚是恭敬。
萧同昂了昂头,道:「他想去哪就去哪,也请你们不要为难他。」
侍卫首领一怔,随即面露诡异微笑,「看来尊驾也是被他迷住了了吗?不过离少爷可是当今淳亲王最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