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5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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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辆车子,全部是黑色幻影。
“这、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轻呼一声的记者,满脸不信的擦了擦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时,车队停住了,后面几辆车内有人跳了下来,做出了他更不相信的事儿。
从后面那五辆黑色幻影中下来的,是一些身穿整齐的黑西装,扎着红领带,皮鞋擦的比镜子还要亮的年轻帅哥。
这些帅哥下车后,马上就从车子里抱出一些红色的地毯,快步走到主婚车前面的车门前,放在了地上,几个人弯腰拽着纯手工编制的羊毛地毯,从婚车面前一直铺上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上,进了酒店。
接着,四对身穿小西装,红色小旗袍的金童玉女,左手挎着花篮,右手把里面还带有露水的玫瑰花瓣,徐徐洒在了地毯上。
看着那些散花的金童玉女们,现场包括彭云木这个最见多识广的大领导,都是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看着这一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前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那些被邀请来的记者,还有酒店那些工作人员之外,都知道沈银冰应该很有钱。
如果没钱的话,会随随便便就把北山集团、辽省的炼油集团,随随便便送给高飞
不过所有人却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烧包:结婚典礼上搞来六辆少见的黑色幻影当婚车,也算是能衬托她的财大气粗了,可主婚车后面的五辆顶级豪车,却是用来拉专供她走路的红地毯,这就只能说是太烧包了,是对幻影的一种亵渎。
更何况,此时淡淡的白雾上空,也出现了几架机体上刷着恭贺沈银冰、高雅新婚快乐字样的直升机,在上方来回的盘旋,正在进行俯瞰式拍照。
眼尖的人能看到,几架直升机机舱门口,都坐着两个黑西装大汉,肩膀上斜挎着铮新的黑色制式冲锋枪,这就是防备婚礼有变的空中警戒力量了。
主婚车的车门打开时,人群后面跑出了至少二十个身穿迷彩服,戴着大墨镜,怀抱制式微冲的大汉,站在了婚车两侧,面对着记者等人,两腿叉开的站在那儿,手指扣着扳机,虎视眈眈的扫视着众人。
烧包,霸气,狂妄,却又让人惊羡嫉妒恨,导致现场所有人,都无比异常渴望能有这样一个婚礼。
从主婚车上下来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白色皮鞋,脖子里却系着个黑色领结,唇上还留着一撇漂亮小胡子的年轻人。
年轻人相貌英俊,举手投足间动作优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抬头缓缓扫视了一下众人,这才来到后门,微微弯腰伸手拉开了车门。
这个年轻人,自然是本次婚礼上的主角之一,新郎高雅高先生了。
跟前些时候狼狈离开冀南时的样子,高雅可谓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留了一撇小胡子后,使他少了一份轻狂,多了一份成熟的稳重。
高雅本身就出自豪门世家,从小就是那种特别优越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哪怕是他当前已经被高家逐出了家门,好像丧家之犬那样,被廖水粉利用,后来被沈银冰庇护,再也无法回到他从前偏偏浊世公子的时候,但某些东西终究已经深深留在了他骨子里。
比方面对当前大场面时的从容,淡定等气质,可不是现场绝大多数人能相比的了,尤其是在拉开车门后抬手做出请的手势,向后退一步的风采导致有年轻的女孩子,把他跟上海滩中丁力相比起来,心中生出一个念头:嫁夫当如是
在高雅拉开车门时,大家就意识到今天的绝对主角要露面了。
虽说大部分女性在跟丈夫出席重大场合时,都是以陪衬形象出现的,但在婚礼这一天,她却是力压所有人的主角。
所以在看到绝对女主要现世后,被震呆了的记者们,这才全部清醒了过来,纷纷涌到那些迷彩服前,高举着照相机对着那边噼里啪啦的开拍。
一只脚,穿着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皮鞋,缓缓探出了车门,用好像是特意训练过无数次的慢动作,轻轻踏在了地毯上。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都停顿了一下,世界也有了瞬间的凝固,除了上空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下面竟然一丝声息也无,记者们都忘记了拍照,全部凝神静气的看着这只脚。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只完美到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脚,再也没有别的事物,仿佛连直升机的轰鸣声,也攸地远去。
一只脚的风情
如果有人能用这一刻的这只脚,用来当作某本都市的封面,暂且不管这本书是谁写的,也不管这本书的名字叫什么,仅仅是这个封面,就绝对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男人会盯着这只脚想入非非,女人则会幻想她就是这只脚的主人。
红色皮鞋下面那个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鞋跟,轻轻落在了地毯上,好像独木舟那样的鞋尖,以标准的慢动作压了下来,立即跟地毯融为了一色。
这时候,大家的目光,才注意到了鞋子上面的腿。
究竟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描述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条被婚纱长裙、遮掩大半截的小腿的腿型曲线,有多么的迷人
现场那么多高文凭的知识分子,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描述了,只是出于本能的,目光随着缓缓垂下遮住小腿的裙摆,慢慢向上挪去。
红色的细高跟尖头皮鞋,红色的裙摆,红色的婚纱然后就是白色的,就像世间最纯洁的白色玉石那样白腻的肌肤,很突兀的出现在了红色婚纱胸围上面。
那是有着深深锁骨沟据说事后一位花丛老手,曾经跟好友显摆说,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性敢的女人锁骨,深到可以养鱼,浑圆好像被精雕细琢过的白玉双肩。
修长的好像天鹅那样的颈项处,是那么的白,却偏偏佩戴着一块样式古朴的墨玉。
仅仅是从脚到上的肢体,就已经让现场所有人,用尽了所知所有的形容词,所以大家的目光终于爬到新娘的脸上时,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到底有多美了。
大家只记得,当新娘那双标准的桃花美眸缓缓扫过,跟自己对视的那一瞬间,都能从中看到有风吹过、有叶落下的一池春水,心儿随即就情不自禁的咚的一声大跳。
新娘。
沈银冰。
这就是今天的绝对女主,新娘沈银冰。
在很多人看来,新娘婚礼这天最好是穿白色婚纱。
毕竟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白色已经不再是丧事上的主色调,用在婚礼上可是象征着白头偕老。
而且最重要的是,白色婚纱总能让女孩子,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感,正所谓想要俏,一身皂就是这意思了。
很少有新娘,会选择大红色的婚纱,因为颜色不如白色衬托人,看起来也会有些俗。
可沈银冰穿上这身红色婚纱后,却偏偏让人会联想到这样一幕:在冰天雪地中,有一枚红色腊梅,傲然绽放,抢尽了整个世界的风头。
有一个女人,她叫沈银冰。
沈银冰在婚礼上的样子,注定成为太多女孩子在以后极力效仿的偶像。
她,独一无二。
在天地间。
。。。
第1705章 沈银冰的婚礼(二)!()
新娘在下车后,有没有冲大家笑过
脸上,有没有成为人妇的羞涩,跟喜悦
她在说出那句大煞风景的话之前,到底还说过什么话
她在下车后,为什么长时间的在人群中扫视,那双本该满是羞涩、喜悦的眸子里,为什么会浮上让人心悸的寒冰
她在看什么,或者说在找什么人
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在很久以后,许多参加过这场婚礼的人们,还在极力的回想:貌似,她在下车后也说什么话了,还抬手把一个人招了过去,但大家当时已经被她在天地间独一无二的风采所吸引,所以没有谁注意到这些。
沈银冰是说话了,也抬手招了个人过去,在下车后,没有像其他新娘那样,温柔的伸出纤纤素手,轻轻挽住新郎的胳膊,而是无视了旁边那个风度翩翩的高雅。
“你,来。”
沈银冰轻启朱唇说了两个字,冲不远处招了一下手。
韩家俊马上就快步走了过去,满脸都是激动的神色,弯腰低声说道:“沈总”
韩家俊做为从龙的绝对心腹,前段时间才跟郝连偃月、李国训等人一起,委以重任去了地方上,为沈总打理她庞大的经济帝国。
虽说他离开沈总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可再次看到沈银冰后,他还是无法按耐住自己心里的激动打个比方来说,就是你把你家养了好多年的小狗送给亲戚,几天后小狗跟着亲戚来你家走亲戚,看到你后绝对会激动万分吧
虽说把韩家俊不做一只小狗,多少有些侮辱韩家俊,但他本人绝不会这样想: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做沈狼主的走狗的。
“他来了没有”
沈银冰看着人群,眼神慢慢冷了下来。
他是谁
韩家俊心中当然清楚,赶紧低声回答:“从来到酒店后,我就已经嘱咐专人看着了,没有发现他来的踪迹。”
“哦,知道了,看来他是不会来了,呵呵。”
沈银冰笑了一声,又抬手挥了挥。
韩家俊马上就悄无声息的退了下去。
高飞没有来
他竟然敢不来
难道,他以为我真不敢解红颜怎么着
哈,高飞,你是不是觉得,你已经用你无比的无耻彻底征服了我,让我不敢对你的女人下手
好,很好,有本身在七点之前,你都不要露面。
沈银冰心中冷笑着,眼神冰冷,一股子无名火就像顽童用火柴把一堆泼了汽油的干柴点燃那样,轰的一声就燃烧了起来。
她慢慢伸出了右手,对着高雅。
始终面带微笑的高雅,很配合的张开了左臂,让那只戴着雷斯手套的小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在此时漫天仰起的花瓣中,踩在红色地毯上,缓步走向了酒店大厅。
嗅着旁边女人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气息,感受着她那只柔弱无骨的小手,丝藤那样的挽在自己胳膊上,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从四面八方射来,雄壮的身穿迷彩服的保镖,上空盘旋不定的直升机这种无比盛大的排场,让高雅生出一种浓浓的悲哀。
曾几何时,身边这个强大到让整个华夏都为之忌惮的女人,在他眼中本来就是个稍微出色点的乡下女孩罢了。
那时候,她太青涩,虽然长的也很漂亮,但相比起高雅所接触的那些绝顶美女,还是少了一种什么气质,压根没有被他看在眼里,最多也就是个想用权势,来掠夺她的跑马场项目罢了。
那时候,沈银冰在高雅眼中,就是一只随随便便用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小蚂蚁,死了都不带有啥麻烦的。
可就是这个刚认识就没有被高雅看在眼里的乡巴佬这时候却变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随便一个动作,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的命运。
而他这个昔日的春树集团总裁、在整个华夏所有街头上都可以横着走的高二少呢
现如今却像、哦,不是像,是本来就是,却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丧家犬,如果不是沈银冰庇护他,相信他现在指不定早就被以前得罪过的那些人,给悄无声息的干掉了。
她不再是以前的乡巴佬,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