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0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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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想陪着她去来着,谁知道在路上恰好遇到二表哥了,就让他陪着去了。这是个俩人亲近的好机会,我怎么能在那当灯泡呢?”
肖鱼儿伸出舌尖,舔了下嘴角时,却发现大表哥正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就有些纳闷的问:“大哥,怎么了,我脸上长出花来了?”
“没有,你脸上很干净,没有花。”
高云华很头疼的样子,问道:“你刚才说,你看到高飞了?”
“昂,就是二表哥。”
肖鱼儿满不在乎的回答。
高云华又问:“你让他陪谁去参加同学聚会了?”
肖鱼儿终于从高云华脸上的异样中看出什么了,放下啃了一半的苹果:“陪张暮涵啊。哦,暮涵姐就是张家的,她有个哥哥叫张耀明,你也认识的。怎么了?”
“怎么了?”
高云华苦笑,继续问:“你可别告诉我说,张家大小姐对高飞有那种意思。”
“嗨,要是二表哥没有离婚之前,我是肯定不会说的,现在无所谓了。”
肖鱼儿嘻嘻一笑,很得意的样子:“开始吧,我就觉得二表哥和暮涵姐非常相配,暮涵姐对他也很有好感,不过因为姥爷作主让他娶了王晨,暮涵姐就只能退居二线了。可我敢保证,暮涵姐并没有为此就放弃追求二表哥,因为她有次喝多了酒跟我说,最多两年内二表哥就会跟王晨离婚,并迎娶她。还说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当时我还不信来着,现在信了,二表哥还真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男人,我……大哥,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难道我说错什么了?”
“你没说错。唉。”
高云华不知道该怎么和小表妹解释,有些事是不能随便泄露的。
高姑姑从侄儿的脸色表情中,瞧出了不对的地方,沉声问道:“云华,小飞和王晨离婚,这里面有什么重大原因吗?”
“姑姑,这件事你们最好别问了,我有事先走一步了,唉。”
高云华再次叹了口气,站起身说:“晚晴,你就留下吧,等明天再走。”
晚晴温顺的点了点头:“好,那你自己在路上开车小心。”
高云华点了点头,和姑姑母女说了声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意识到自己好心可能做了错事的肖鱼儿,在送高云华走了后,回来小声问晚晴:“嫂子,我撮合暮涵姐和二表哥在一起,是不是做错了?”
晚晴摇了摇头:“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是听云华无意中说起过,说很对不起小飞和王晨,不该把那样的压力放在他们肩膀上。我就觉得吧,小飞俩人离婚这件事不简单,像是在一个很重要的局。”
看着脸色开始发白,意识到自己好像做错事了的肖鱼儿,晚晴挽住她胳膊轻声说:“鱼儿,就算你好心做了什么错事,老爷子也不会埋怨你的,毕竟你也希望小飞能尽快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不是?”
“是,是。”
肖鱼儿笑了笑,比哭的还难看:“要不,我这就去找暮涵姐……”
晚晴摇头,打断她的话:“不行,那样你会让张暮涵无法下台的,我相信小飞能应付好这件事。”
——
“哟,张大小姐光临,简直是让整个大厅内都蓬荜生辉啊,嚯嚯!”
张暮涵刚走进江南风酒吧,一个留着短发穿着白衬衣,猛地一看是个爷们,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女孩子的高个头,就迎上来张开双臂,做出了夸张的拥抱动作:“来,来来,老婆,让老公我抱抱。这么多年不见你了,还真是想死孤王了。”
“去,瞎闹腾什么呢?”
张暮涵脸儿一红,后退到高飞身边,介绍道:“这是我在高中的舍友,也是最好的朋友周林,一个男人婆,也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
高飞早就听说过,在很多高中、大学中的女生宿舍中,也有老公、老婆这一说,就是同宿舍好友之间的调侃,就像张暮涵自己所说的那样瞎胡闹,当不得真。
“哇哈,这位帅哥是何许人呀?”
周林上下打量着高飞,嘴里啧啧有声:“小白脸呀小白脸,就是你撬走了老周我的码字,是不是嫌活的命长了?嘿嘿,开玩笑啊,我叫周林,目前在京华开了家小公司,很高兴能够在今晚认识你。”
“高飞,来自冀南,暮涵的朋友。”
对这种脾气大咧咧的女孩子,高飞很对胃口,伸手和她落落大方的握了一下,才抬头打量起了大厅内。
江南风酒吧的大厅不大,两百多平米的样子,除了酒吧工作人员外,或站或坐了二十多人,都是差不多的年龄,手里端着酒杯、冷饮等向这边看来。
一眼扫过,高飞就看出酒吧今晚被包场了,在场的都是张暮涵的高中同学,没有认识自己的,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暮涵,你好。”
“暮涵,这里!”
周林闪到一旁去后,其他同学都热情的向张暮涵打招呼,但在看向高飞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审视高飞,心里琢磨着这背着个帆布包的土鳖,到底是走了什么****运,才能泡到张暮涵这个上学时眼睛始终朝天看的校花。
甚至,高飞都能感觉出几道带有敌意的目光,心中苦笑,觉得索然无味。
很牛比很低调的男猪脚,在陪着明艳照人的女主参加类似聚会时,总会有自以为的帅哥站出来发难,最终却被男猪脚给搞的满眼星星乱闪,狼狈退却——这种老掉牙的狗血桥段,早就在小说了被写烂了,实在没意思。
他希望今晚,现场别出现那样的傻洞青年,需知道他真的很牛叉,打人脸时很少留情的。
张暮涵在高中时,就是眼界高的离谱的校花,越是这种傲慢的女孩子,自然越能受到男孩子的追捧:说好听点,男人追求高档次的强势美女,就是希望能通过征服她来彰显自己的能力,说难听点呢,就是犯贱。
人世间,最不缺少的就是爱犯贱的人了,比方余晖先生。
余晖高中时就和张暮涵一个班级,也是班长,学习成绩很牛叉,人长的又帅气,被誉为某高中成立以来最招摇的校草,想做他女朋友的女孩子,可以说是犹如过江之鲫。
不过余晖却谁也看不上,只喜欢张暮涵,觉得唯有好像白天鹅一般的女孩子,才能配得上他。
尽管张暮涵出身一般(高中时,张大小姐对外说她老子就是政府机关的小科员,这是圈子里的大少小姐在求学时,惯用的说法,唯有那种不知好歹的傻洞,才会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爸姓李。)
在高中时,余晖无数次向张暮涵表达了爱慕,可惜不管他的追求过程有多浪漫,都被人家以‘当前我只想好好学习’的借口给拒绝了。
高中毕业时,余晖还想考一所和张暮涵同样的大学,结果人家却出国了,从此后就失去了消息——这成为余晖先生永远的遗憾,找女朋友时,也是以张暮涵为标杆的。
说起来,余晖现在的女朋友也可以了,在教育部门工作,长的虽说不如张暮涵,不过却很高傲,人家老子是她单位的二把手,母亲是某外企公司副总,从小就特优越的环境,培养成了她类似于张暮涵的性格。
也正是这种目中无人的性格,让余晖把她当做了张暮涵的替身,心甘情愿的被她奴役。
“她就是张暮涵?呵,这就是你在高中时就苦恋的马子吧?我看也一般嘛。最起码,找男人的眼光很一般,也好意思带着个土鳖来参加这种聚会。”
看出余晖看高飞时不经意间露出的敌意后,潘玲玲撇了撇红艳艳的嘴,轻嗤了一声。
余晖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赶紧笑了笑:“玲玲,你说什么呢,我就是看看罢了,没别的意思。”
“你再看,眼珠子就粘在人家身上下不来了。”
潘玲玲冷冷的说了句,端起酒杯向张暮涵那边走了过去。
余晖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追上:“玲玲,你要做什么呢?”
潘玲玲扭头横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余晖却打了个冷颤,缩回了伸出去的手,心里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的话,就不带她来了,唉!
余晖很清楚潘玲玲的性格,知道她不但傲气,还特别爱吃醋,张暮涵没有来时,她是酒吧内的核心,大家都对她恭维有加的。
现在张暮涵出场后,大家都围在了她身边,潘玲玲就觉得很不爽了,要用她做事的方式,把风头抢回来。
第1224章 一个亿,做我丈夫!()
可能是觉得自己彬彬有礼的笑容,让那几道含有敌意的目光消失后,高飞总算是放下了心。
实际上,高飞比张暮涵等人大不了几岁,但在他看起来,这种同学聚会只有不成熟的人才喜欢组织,参加。
一般来说,同学聚会都是那些成功者向昔日同学炫耀的舞台:收入、地位甚至男女朋友,都是用来炫耀的东西,尤其是那种在混得不好的同学面前,叫嚣着以后跟丫混时的嘴脸,更是恨不得让人踩一脚。
幸好,张暮涵的这些同学,不像是有那么弱智的人,尽管高先生能看出大家都在盯着他肩膀上的那个帆布包偷偷撇嘴。
但这有什么呢?
哥们只是为了应付张暮涵才来这儿的好不好?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鄙视高飞走了****运,比方周林几个就很真诚,问高飞有没有兴趣来京华发展,她们可以帮帮忙。
对这种真诚的关怀,高飞还是要感激的,委婉表示自己目前在冀南发展的还可以,目前暂时没有来京华的意愿。
客气话说了片刻后,周林请大家坐下端起酒杯,要为今晚同学齐聚一场而干杯。
喝酒对高飞来说倒没什么难度,陪着张暮涵逛了半天街,也的确有些渴了。
就在他端起酒杯要喝酒时,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女人走到了他面前。
捏捏的,到底是没逃过这些狗血的麻烦。
高飞马上意识到了什么,心里骂了句看向了张暮涵:今晚他只是个陪衬,有什么事还是得张暮涵出面应付。
“我叫潘玲玲,余晖的女朋友。”
潘玲玲很傲气,也很直接,上来就开门见山的对张暮涵说:“我曾经听余晖说起过,他在高中时追求过你,却失败了。很早,我就想看看你到底有多么优秀,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说真的,我比不上你,所以我决定,我要和余晖分手。”
潘玲玲这番话音落下后,现场一片寂静,包括组织人周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余晖更是尴尬的要命,却不敢当众对潘玲玲发火。
没办法,他能留在京华工作,这还得多亏了潘家,从来都不敢违逆潘玲玲,更别说在当前这种环境下了,只能任由她玩耍。
对忽然杀出来的潘玲玲,张暮涵也有些奇怪,扫了眼她身后的余晖,淡淡笑道:“潘小姐,事情没你说的那样严重吧?我在高中时,的确有很多男生追求过我的。假如那些男生的女朋友都像你这样,因为比不上我就和男朋友分手,那我却不是成为了拆散别人的凶手?呵呵,不过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在意这些。没办法,谁让我这么优秀呢?”
张暮涵认识高飞后,才改变了她嚣张跋扈的脾气,不过这才多久啊,满打满算的才半年,马上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