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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十年灯-第13章

小说: 十年灯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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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打一个不是很合适的比方,我和桃叶在一起,感觉像是拨在钢弦上,而和方湄在一起却是柔和的尼龙弦,似乎怎么也不够真切,它触不到我的深处。我的手上没有那种细微的,然而却是能够让我感受到自己手指的每一寸皮肤都存在的感觉。 
还有周佳音,她的突然消失就像她的突然出现一样,让我感到不可捉摸,如果按照前面的逻辑,那她就是一把音响洪亮的——用这个词并不贴切——电吉他。而方湄和桃叶都是木吉他。她好像不属于我们这个多少还比较腼腆和羞怯的时代。也许,她属于未来?可那又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呢? 
我觉得这仿佛是一辆在黑夜中疾驰的火车,坐在这辆车上的我们虽然可以模糊地看到沿途的风光,闻到那些夹杂着呛人的硝烟和新鲜的空气的味道,但却看不见将来的情景,火车按照自己的轨道以一种特定的速度往前驶去,而身在其中的我们也只有等到到站的那一刻才能知道未来究竟会怎么样,我们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的一个人。 
13 
像以往所有的假期一样,刚回家的几天,我和家人相处得非常和谐,但很快就会与父母发生争执。至于争执的内容,大至天文地理,国家社会,小至花鸟虫鱼,唱片电影,几乎无所不包。争吵的原因,无非是所谓思想观念的冲突。我此时正是很有思想的时候,其核心便是一切以美国为美,这让我父亲感到十分愤怒,作为一名从军20多年的老同志,他的理念和我恰恰相反,即一切以中国为中心。当然,就像过去一样,这些争端也随着我的假期结束逐渐结束,最后我们彼此都在依依惜别的气氛中再次和好如初。 
也许,我们只能这样,因为我们可能都感觉到,我们彼此早已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甚至是不同的时代里。 
对此我们只有相互妥协,或者说,相互理解。理解万岁。这个词正时髦得红里透紫,其意无所不包,父母和我的理解实际上还不够用这个词的级别,它指的是知识分子理解农民,农民理解工人,工人理解厂长,也即群众理解领导,还有地方理解中央等等,为什么要呼唤大家互相理解,我想主要有两点,一是我们这个社会原来谁都不理解谁,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角色之间出现了某种错位,所谓理解,也就是希望大家接受这样的现实的意思。 
这些话其实并无多大意义。我只是想说明我有思想而已。 
但不得不承认,我的这些思想在高前看来,就有些幼稚了。回到学校,高前立即把他的想法告诉了我,他已经和一些文科的研究生联系过了,准备组织一个沙龙,每星期搞个讲座或讨论一个与现实有关的问题。我当即表示同意。 
实际上,我对此并不热心,记得中文系的一个总是斜背着一只洗得发白的军挎包的青年教师说,中文系的学生,要是一不关心文学,二不关心政治,那就完了。我常为此感到羞愧,因为我就是他说的属于那种完了的人。对于前者,我是失去了兴趣。对于后者,我是真的关心不起来。我总觉得,相对于政治,我更关心自己,原因很简单,我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照顾不过来,更何谈国家大事呢?好在每当我流露出此种思想,高前都不以为意,我也就心安理得了。如今高前要搞沙龙,自然我也应该理解、支持。 
在高前的努力下,开学第二周,沙龙就在一间教室里开张了。为了制造气氛,高前还自掏腰包,让我去买了几根蜡烛,在沙龙当夜开幕时,点在讲台四周。在听众闻讯赶来之前,高前就已将日光灯悉数关掉。所以,每个人进来都被其洋溢的神秘和崇高的气氛所感染。 
一个哲学系的小个子博士在窃窃私语中终于登上讲台,开讲海洋文明和黄土文明,其主题就是说中国的落后是因为面对的挑战没有海洋大引起的,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向海洋进军,学习蓝色文明。 
幸亏我已听高前聊过一点汤因比,不至于被这个博士滔滔不绝的演讲弄得没了方向,还能比较清醒地去给他的茶杯里续水。要不然,这家伙的嗓子非冒烟不可。他太激动了。随着一阵阵掌声,他已控制不住自己,陷入了迷狂状态,干脆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解释中国文化,直斥中国文化还停留在口腔期,所以从古到今,就是吃来吃去,不像老外,上来就要来真的,要性交,要搞,最后他声嘶力竭地振臂高呼,我们也要这样,否则将会被开除球籍,变成外国人。   
说你说我(12)   
虽然下面的听众的掌声震耳欲聋,但我觉得他有些语无伦次,想上去把被他震倒的一根蜡烛扶起来,可高前拦住了我,他把一张听众写的纸条递给了博士。博士把自己的长发往上撩了一撩,在烛光下认真地看了起来。在烛光的投射下,他的背影显得分外高大,在身后的黑板上晃来晃去;既像一个神情严肃的牧师,又像皮影戏里动作夸张受人摆弄的皮影。 
“我完全同意这个同学的意见。”他直起身来,努力想把自己的头也抬高一些,“我完全同意,这个同学说,鉴于我们国家人口严重过剩,素质过低,他想建议我们国家建立一种措施,把那些低素质的人精简掉。我完全同意。” 
他的话还没说完,下面那些听众又鼓起了巴掌,有的还在木质地板上跺起了脚。 
我看了高前一眼,他竟然也在鼓掌。 
“这不是回到斯巴达了吗?”我对高前说,“他妈的,如果要精简,首先就把这里的人都精简掉再说。” 
我以为高前会对我的话有所触动,可他只是对我笑了笑,又接过一张纸条递给了那位在讲台上蹦蹦跳跳的博士。 
在摇曳的烛光和狂热的听众的中间,我忽然感到非常孤独,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局外人,一个无法融进此情此景的人。一堵透明的墙似乎把我和这个场面隔离了开来。尽管无奈,可我也知道,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这个烛光沙龙的活动了。 
事后高前并没有勉强我,换句话说,他已经不需要我去捧场了。烛光沙龙的影响日渐扩大,高前很快就找到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至于我所承担的点蜡烛和倒水这类杂事也已由一个漂亮的姑娘抢了过去。这多少让我心里好受了点。不管怎样,我和高前还是朋友,不能和朋友保持步调一致,总有点说不过去。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方湄显然并没有把我年前失约的事放在心上。不知道她是相信了高前替我撒的谎,还是对我的行为不以为意,开学后她来找我时对这件事连提也没提一下。这让我免去了很多尴尬。 
当时我正在宿舍里拿着不知从哪里挑出来的一本教材,跟着收音机学《英语九百句》,其实我对听说英语并无兴趣,听力入门课我只去上了两次就再也没去过。之所以还会这样时断时续地听上几回,只不过是为了能听懂美国乡村歌曲罢了。不过,对我来说,听懂听不懂歌词并不重要,很多时候,我只是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或流行歌曲里那种无所不在的抒情风格,亲切的嗓音,以及别致轻快的曲调。它似乎代表着另外一种与我们不同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想像、神奇、快乐而直抒胸臆,有如约翰·丹佛发自内心的阳光般的声音,让人无法不为之迷醉。还有美国的很多作家的小说,所散发出的强烈而自然的幽默,主人公的自嘲,辛辣的反讽,也都是我们所没有的,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冯尼古特的《囚鸟》,还有辛格的《卢布林的魔术师》,我都一看再看,他的《傻瓜吉姆佩尔》,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看一遍。这些东西,还有万宝路香烟,可口可乐,西部牛仔的洒脱不羁的形象,甚至还有美国之音播送中文新闻的腔调和间奏的音乐,一起构成了那个迷人的世界,它们令人神往,并触手可及。而我们似乎也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虚拟的世界之中。虽然我们内里还是一批拘谨腼腆的小伙子,但最起码我们在外表上,已经不再像我们那个传统的自己。我们所认同的就是现在的形象,我们一直希望并努力让这个形象变为我们真正的自己。即使它有悖于我们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里传来的微弱但执著的声音,也在所不惜。因为,我们知道,为了变成我们所向往的那个自己,我们必须和过去的自己不一样。 
我不知道高前的变化是不是由于这一点,我只知道,我有意无意地也在这样做。 
方湄看到我在周末的晚上居然一个人闷在宿舍里学英语,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不去陪陪女朋友?” 
“女朋友把我抛弃了。”我老实讲,方湄看了我一眼,以为我是在开玩笑。“真的,不过,幸亏她把我甩了,不然,你今天来这里就要扑空了。” 
“是吗?出了什么事?” 
“说来话长。” 
“那就不要说了。我来是向你告别的。”看得出,方湄其实并不想听我讲这些。她拿起我摊在桌子上的《英语九百句》随便翻了翻。 
“告别?你要去哪里?是不是要出国?” 
实际上,如果真要谈我和桃叶的事,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哪里,我是去外地实习,所以特地来告诉你一声。” 
“外地?什么地方?远不远?” 
“还可以,要到武汉的一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图书馆去实习。”   
说你说我(13)   
“华中师大?我有个中学同学在那里,我可以介绍给你,有什么事可以找他帮帮忙。” 
“好呀,你把地址给我,到时候我去找他就是了。” 
我拉开抽屉,找到通讯录,把地址抄给了她。她很仔细地把纸条放到了自己带来的一个皮夹子里。 
收音机里还在播放《英语九百句》,一只日光灯的整流器也还是像刚才一样发出嗡嗡嗡的蜂鸣声,可方湄和我却在突然之间沉默了下来,好像谁也找不到合适的话来说。方湄坐在桌子前,继续翻着那本《英语九百句》。她今天穿了一件卡腰的鸡心领的灰毛衣,里面是一件尖领的白衬衫,下身是一条宽松的黑颜色的棉布裤子,显得十分自然,得体,这似乎是今年春天南京最流行的装束,但好像谁都不如方湄打扮起来那么恰到好处,我想,这可能和方湄的气质有关。她好像总能把自己修饰得非常精致,但又不失其天真和率性。 
可能是宿舍的门和窗户都关上了的缘故,我感到空气有些闷。就问方湄是不是出去走走。方湄对我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校园里人来人往,俱乐部里的舞曲声震耳欲聋。不时从身边走过的女孩子身上飘来的某种简单的化妆品的香味,似乎给微寒未尽的夜晚带来了一种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气息,粗大的梧桐树下,落满了越冬的树叶。这个春天只是我记忆中的又一个春天,但因为有方湄在我身边,它似乎和过去有些不一样。我可以感觉到,我好像朦胧地在期望着有什么变化发生。 
我们走到北园的教学区,四周一下安静了下来,高大树木的枝桠间漏下昏黄的灯光,飘散在半空中的若有若无的雾气,以及古老的建筑,都使这里变得格外清幽。方湄牵住我的手,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清新的空气让我的思维似乎也变得清晰起来。我握住方湄的小手,感觉到她光滑而细腻,而方湄也把我的手握得越来越紧。 
一对恋人也像我们一样依偎在一起从我们身边经过,不同的是,他们走着走着,便会在路灯下停下来静静地接吻,然后再缓缓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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