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我心-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我们院子里,非常惹人喜欢。每天都有无数个为什么要问你,话不清楚,但童趣多多。
王子欣是我们全家人的宝贝,每次远远看见她张开双手向你扑过来的时候,心也跟着飞扬起来,这就是她的力量。
因为妹妹有了宝宝,才勾起我想要小孩的欲望。原来,宝宝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原来遗传的力量是如此之美妙。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小宝贝是这样的让你喜欢和开心呢?现在,我一天也不想等待了,我决定,马上怀孕,我要一个像我,又像阮巡的小家伙,虽然这个计划有点晚,但还来得及。
家人和朋友特别的人
凡凡姐(1)
凡凡姐和凡凡一家就是我永远难忘的人。
我和凡凡姐一家有着特殊的关系,我叫凡凡姐的爸爸妈妈为老爸和老妈,一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凡凡姐的兄弟姐妹多,我和她是关系最密切的。
我经常说,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样的女人才算是成功的有魅力的女人,我会告诉你:在我眼里,凡凡姐就可以算是一个成功的有魅力的女人。
从小,我就觉得她很了不起,她的口才好极了,她讲的《一块银圆》的故事,至今让我想起来还会热泪盈眶。
老爸老妈都是军人出身。他们一家人是什么时候到繁昌县的,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我还太小。我只记得,我们两家是隔壁邻居。她们家虽然孩子很多,但因为老爸老妈都是军人,所以生活水平在我们那个小县城算是好的,再加上老妈是一个非常勤快能干的温州人,所以,她们家总有好吃的。
老妈说我小时候像个小瓷娃娃,胖胖的雪白粉嫩,眼睛乌溜溜的,两个大大的酒窝,人见人爱。她们一家人特别喜欢我,我也很喜欢在她们家玩。吃饭也不肯回家,所以我就和她们家的孩子一样,分一小碟菜,一小碗饭,规规矩矩的围着桌子吃得可香了。一来二去,我就像是她家的孩子一样,随他们玩,同他们吃,也跟她们一起喊爸爸妈妈,我成了她们家的老巴子(老小的意思)。
后来,凡凡全家搬走了,他们搬到另一个城市——马鞍山去了。我很难过,很孤独,因为没有哥哥姐姐们带我玩了,也没有好吃的。
他们全家也非常想我,所以每个暑假,我妈妈都让我去马鞍山,这是我童年最快乐的事情。现在看来,我妈妈当时的胆子真的很大。我还那么小,她就让我一个人坐火车去。每次她把我送上火车,然后发电报给老爸老妈,告诉他们我在哪一节车厢。我印象里面,通常他们都会选择第14节车厢,说是靠中间比较安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每一次去,妈妈都让我带很多东西,咸鱼咸肉、糯米团子、花生等,篮子装得满满的。老妈说,那时我真不简单,几个小时的火车,我小小的人儿把东西看得牢牢的,那东西恐怕比我人的份量还要重呢?每每说起这些,老人们都感叹:孩子那么小独自出门,大人没担心会给坏人拐跑了,那时的社会治安多好啊!
在马鞍山,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暑假,每次都是那么开心,不情愿回去。记得有一次,老妈给我做了两件短袖衬衫,很好看。那个时候非常时兴的确良面料,我问老妈:这是不是的确良做的?老妈笑说,是的。我兴奋的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回繁昌以后,见人就美滋滋的说,我马鞍山的妈妈给我做了的确良的衣服。说实话,那两件衬衫一直到我上艺术学校的时候,我还穿着呢。后来老妈才跟我说,那不是的确良的,是一种绵绸的,那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我早就体会到老妈和老爸对我的偏爱。
他们总说我小的时候很野,虽然是小客人,在他们家的大院里也敢和人打架。更让他们至今还津津乐道的事情是:只有五六岁的我,让凡凡的堂兄带到南京去玩,回来的时候,也是老办法,把我送上火车,让这边接。当时大人们忙于工作和政治学习,就让凡凡的弟弟小伟哥去接我,一个玩心极重的大男孩,结果,他伸头探脑的花架子般的东看看西望望,我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走出了拥挤的人群。
大街上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偌大的城市,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我自己一个人走着,朝着自己记忆中的方向寻找着。走了很久很久,天也暗了下来,我开始有一些害怕,我怕自己找不到家。突然,我看见了自己熟悉的一座大楼,我知道,我快要找到家了。我惊喜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其实那座大楼离家还有四十分钟的路程。天黑的时候,我终于回到了凡凡家。他们一家人因为接不到我,担心我会坐过站,老爸老妈快要急崩溃的时候,看见我一个人平安的回来了,非常不可思议!直到今天说起这件事情,还是觉得很神奇。我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方向感那么好,如果从火车站出来方向走反了呢?不是越走离家越远吗?后果真是不可设想。
我问过我妈妈,我那么小,怎么放心让我一个人去马鞍山的?妈妈说:那个时候大人好忙,白天工作,晚上还要去政治学习,时不时还要搞阶级斗争,根本没有时间陪小孩,只好让你自己去了。哪像现在,每家的小孩都那么娇惯,连上学短短的路程还接送个不停呢?
因为和凡凡一家特殊的关系,我和她一直保持着频繁的联系。
她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是院学生会的文娱部长,她文采出众,相貌清秀,气质很好。我最佩服她的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就她当时的条件,身边有许多条件优秀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了现在的姐夫,既门不当又户不对,因此,当时很多人很不理解,也不看好。
她和姐夫中学时代曾在一个文艺宣传队里。姐夫一直暗恋她,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但随着他们之间身份的悬殊,一个是当时人人羡慕的大学生,一个是地质队的工人,所以姐夫一直不敢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并开始有意疏远她。当姐夫认为今生和她已没有任何可能了,又左右不了自己的感情时,就勇敢的向她表白了自己的心迹,想一吐为快,想给自己的暗恋从此画上个句号。没有想到的是,凡凡姐对他说让他等她!这是谁也没有料到的……
凡凡姐(2)
凡凡姐曾对我说过,选择姐夫就因为有那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她总说:“只要两人彼此真心相爱,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她爱情至上的态度曾深深的影响过我。事实证明了她选择的正确,姐夫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很有才华,各方面都很出色。他们相爱已整整二十五年了,仍深深的相爱着,成了所有人羡慕的夫妻。
我常想,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看似不般配的婚姻却过得很幸福,而很多看似很般配的婚姻却走不到头呢?因为很多人在选择婚姻时,不是因为彼此相爱,而是因为彼此的条件适合,可悲的是,我们绝大部分人在婚姻问题上都是这样考虑的。
在单位里,凡凡姐是高级工程师,在家里,她是能干的家庭主妇,她总是把自己弄得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样子,让我非常惊叹!她兴趣多,见识广,对很多事物的看法非常独到。每当我遇到一些困惑,我总是会和她沟通。她是一个让我欣赏,让我羡慕的女人,有魅力,有能力,而且时尚。
丁 儿(1)
说丁儿是我们吴家的成员,一点也不夸张。不仅如此,丁儿还是我和妹妹两家争抢的大红人,恨不得让丁儿一三五在妹妹家,二四六在我家,搞得丁儿一些朋友常常嬉戏她是不是长在我们吴家了?
严格地说,丁儿是Hi哥的朋友。第一次Hi哥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被她一米七的个子给震住了。十几年前的丁儿,真的很漂亮,气质极好.着装品位也高,她略带俄罗斯般的容颜,给人非常高贵的印象。所以,我们常问她是否有俄罗斯血统?她总是摇头说:“哪儿呀?我们家没有人在那边。”
认识丁儿的时候,她在西苑饭店一家外企工作。我总是羡慕她穿什么都是那么好看。尤其她高挑的个儿,我们俩站在一起就是一道风景,衬的她更高,显得我更矮,幸好,这不防碍我们成为好朋友.
丁儿从Hi哥那里知道我爱吃奶油蛋糕。有一次,黄梅戏剧院让我到济南演出<女驸马>,实际上那个时候,我已经不经常参加黄梅戏剧院演出了。因为这个戏马兰演得也很好,而且,去济南又是马兰领衔主演。不知为什么,马兰临时不演,剧院让我一定要赶到济南。我也就此提出,我去救场可以,但是剧院必须同意我借调申请。剧院领导表示可以商量,其实不过是对我的缓兵之计吧了,我却乐得个屁颠。那天,我先到火车站,Hi哥和丁儿赶来送我。我这个人有的时候很懒散的。我看时间还有一会儿,便东逛逛西看看,忘记了时间。后来听见广播里找人喊出我的名字,我才发现时间很紧了。急忙往检票口奔去,只见检票口乘客已寥寥无几。Hi哥不断央求检票员再等一会儿,当Hi哥看见我的时候,气得大发雷霆:你上哪儿去了?
我看书去了。我说。
你也不看看几点啦?啊?我和丁儿到处找你。
不是还有两分种吗?我若无其事的说。
还有两分钟?你以为你是谁呀?总理吗?火车是你们家开的呀?Hi哥气得对我嚷。
行啦行啦,赶上就好了,别再得得了。丁儿一边推我进去,一边把一个精美的蛋糕盒子塞给我说:路上吃吧。
人家丁儿知道你爱吃蛋糕,特别来送给你,连句话都没说上,你说你尽瞎撺掇,一刻不跟你交代好,你就给我出差……Hi哥的声音已经听不见,只看见丁儿一边劝Hi哥,一边向我比划吃蛋糕。
火车越开越快,我打开盒子,西苑饭店做的各色各样的纯奶油蛋糕,漂亮极了,看着都让我咽口水,心里好温暖。
和Hi哥分手,让丁儿受了些委屈,在Hi哥的心里,因为丁儿收留了我而对丁儿有些不快。丁儿也因为我的缘故,失去了与之相识多年的朋友。
在我十年爱情空白的日子里,我常常对丁儿说:老了,我们就在一起过吧,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好啊,不过想和我一起过的人还有好几个呢?丁儿是指那些和她相处都很不错的女同学
看来,女人对男人都那么失望吗?我想。
虽然我从小学戏、演戏,因为戏还唱得不错,离开了县城,改变了人生。但是,我觉得自己骨子里依然是一个小农意识极强的人。尽管我在事业和社会影响方面都还说得过去,可是和丁儿比起来,很多方面我还显得有点小家子气,做事没有什么远见。
1992年我随中央电视台《中国风》到香港演出,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去香港,便想说服丁儿也去,两个人玩会更开心。那时,丁儿开了一家不错的餐厅,也很想到外面去看看,就真答应了。本来两个人算好的时间,谁知道阴错阳差,等我演出快结束了丁儿才到达香港。只剩下最后一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我们俩可以在一起,尽管时间紧,但我们还是无比兴奋。先逛街,买衣服,看见这家店我也要进去,看见那家店也不想放过。丁儿说,可要可不要的就别要了,买点好的正经衣服,贵一点也没关系。我听不进去,捻巴捻巴弄了大包小包便宜的回来,还累得要死。结果,正如丁儿说的,有的穿两天就没法要了,还有的干脆一次也没穿扔那好些年。再看丁儿,买回来的衣服,件件像样,有些衣服到今天穿着还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