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文学电子书 > 沙郡年记-沙乡年历 >

第28章

沙郡年记-沙乡年历-第28章

小说: 沙郡年记-沙乡年历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哪种基因突变理论可以解释,刺嘴莺为什么是天蓝色的,画眉鸟为什么要晚上祈祷,大雁的音乐为什么如此委婉?与许多采取了归纳法的神学家相比,这个男孩的信仰更加坚不可摧。将来还会有许多男孩来到世间,像以赛亚'12'那样“看见、知道、思考,进而明白,这是主的手所做”。然而,在哪里能让他们看见、知道或思考呢?难道是在博物馆吗?

与其他户外活动相比,狩猎和钓鱼会对人的品格产生什么独特的影响呢?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对狩猎和钓鱼的渴望是心灵深处的东西,既出自人的本能,也为了利益竞争。鲁滨逊的儿子没见过网球拍,不打网球也照样生活,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有没有人教他,他都会打猎或钓鱼。因此,就对主观方面的好处而言,不能说打猎或钓鱼更具优越性。那么究竟什么对于性格的形成更重要呢?对这样问题的探讨估计会永远持续下去,就像讨论在学校里是男孩更优秀还是女孩更优秀一样。我不想在此多费笔墨,只想强调有关狩猎值得重视的两个方面。第一,户外活动的伦理规范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由个人来确立并遵守的,只有上帝才有资格对其进行仲裁。第二,传统意义上的狩猎需要借助狗和马,然而,在我们这个依靠汽油驱动的文明社会里,最大的缺憾之一,就是缺乏驾驭猎犬或骏马的经验。过去的人们认为,不了解狗和马的人算不上绅士,这种看法的确蕴含着很多道理。在西方,对动物的虐待行为受到众人唾弃。这种判断本性的方法早在“性格分析”出现之前就已被普遍用于养牛地区。而该方法会被一直采用下去,我们认为它比“性格分析”更加靠谱。

不过,证明一种东西比另一种东西更好,意义并不大。重要的是在美国大概有六百万到八百万人喜欢狩猎和钓鱼。对狩猎的狂热是这个种族的通病。任何促使人们前往户外的诱因都能使这个种族受益,而对这些诱因的损害则会使这个种族受到伤害。因而,如何对抗这种损害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总之,我是天生的狩猎狂,也是三个儿子的父亲。他们年幼时,总是把充当捕猎的诱饵当玩具,还拿着木头枪在空地上乱跑。我希望他们拥有强健的体魄,接受良好的教育,甚至掌握独特的技能。不过将来,如果山里不再有鹿,树丛中不再有鹌鹑,草地上不再有轻唱的鹬,他们又该如何发挥这些特质呢?或许有一天,当黑夜降临沼泽时,再也听不见赤颈凫的尖叫声和绿翅鸭的嘎嘎声;当晨星在东方泛白的天空中渐渐隐没时,再也看不见乘风翱翔的飞鸟;当黎明的微风吹过古老的杨树林,当柔和的晨光自山丘而下,轻轻撒向古老的河岸,悠然漫过宽广的褐色沙洲时,再也没有大雁的音乐。倘若如此,他们该怎么办?

注释

'1' 《烟草路》(Tobacco Road,1932)是美国作家考德维尔(Caldwell)用幽默的笔调表现当时美国南方贫困生活的小说,这里借喻美国的贫困乡村。——译者注

'2' 阿里奥斯托(Ludovico Ariosto,1474—1533),意大利诗人,代表作是长篇传奇叙事诗《疯狂的奥兰多》。——译者注

'3' 这里指伽利略通过对炮弹从射出弹孔道到落地的轨迹是一条数学抛物线的论证,来解释运动在不同方向上的分量,以及这些分量在各种情况下的叠加与合成。——译者注

'4' 指20世纪30年代初受沙尘暴危害严重的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以及其他平原地区,当时许多人被迫搬离此地。——译者注

'5' 《愤怒的葡萄》是美国作家斯坦贝克(Steinbeck)的代表作。描写贫困农民从俄克拉荷马州流落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悲惨经历。——译者注

'6' 丹尼尔·布恩(Daniel Booneing,1734—1820),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拓荒者之一。1767年布恩首次造访尚无归属的地方,并把此后生命中的三十年的时光贡献给肯塔基的探索与殖民事业。——译者注

'7' 斯图尔特·爱德华·怀特(Stewart Edward White),自然生态作家,著有作品《森林》。——译者注

'8' 色诺芬(Xenophon,约公元前430—公元前355年),古希腊作家、历史学家、军事家,代表作《远征记》。——译者注

'9' 埃林顿(Paul Errington),美国著名生物学家。——译者注

'10' 《伊利亚特》(The Iliad),古希腊诗人荷马的著名史诗。——译者注

'11' 《晚钟》的创作者是法国画家让—弗朗索瓦·米勒(JeanFrancois Millet,1814—1875年),他是法国近代绘画史上最受人民爱戴的画家。他那纯朴亲切的艺术语言,尤其被广大法国农民所喜爱。——译者注

'12' 以赛亚,出生于公元前8世纪,亚摩斯之子。基督教和犹太教都尊奉他为圣人和先知。是圣经《以赛亚书》中的主要人物,传统上认为他是该书的作者。——译者注





第四部分 结论





土地伦理


土地伦理

天神般的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结束后重返家园。他用一根绳子吊死了家里的十二名女奴,原因是怀疑她们在他离家时行为不轨。

他的做法在当时不会引起任何质疑。那些女孩是他的财产,对财产的处置方法过去和现在都一样,都只是考虑是否划算,无所谓对与错。

奥德修斯时代的希腊其实并不缺乏对与错的观念。在他的黑色船队终于驶过深暗如酒的海洋回到家园之前,他的妻子在漫长日子里坚持的忠贞足可证明这一点。当时的伦理结构涵盖了妻子,但并未涉及奴隶。此后的三千年里,伦理标准扩展到了行为规范的众多方面,单纯由是否划算来衡量的行为则相对少了。

伦理规范的演变

到目前为止伦理规范的扩展这一问题也只有哲学家研究过,但它实际上是生态进化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可以用哲学术语,也可以用生态学术语加以描述。从生态学的角度看,伦理规范是限制生存竞争中的行动自由的标准;从哲学的角度来讲,伦理规范是区分社会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的标准。两种定义所指的是同一种事物,它源于相互依存的个体或群体进行合作的态势。生态学家把这种合作称为“共生现象”。政治和经济是高级的共生体,人们置身其中时,具有伦理内涵的协作机制就取代了原有的一些自由无序的竞争。

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以及利用工具能效的提高,合作机制的复杂性也日渐增强。例如,与对乳齿象时代的木棒和石头的反社会用途的界定相比,对汽车时代的子弹和广告牌的反社会性用途的界定就复杂得多。

早期伦理规范主要针对的是个体之间的关系,摩西十诫就是个例子。之后所增加的伦理规范则针对的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金科玉律试图把个人和社会结合起来,而民主制度则试图把社会组织融入每一个个体。

目前尚未发现任何可以规范人与土地以及人与土地上动植物关系的伦理法则。土地就像奥德修斯的女奴一样,被人们视为财产。人和土地的关系仍然遵照经济法则,人们对土地只要求特权,而没有义务。

如果我对各种证据的解读是正确的,那么,把伦理规范扩展到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这第三种要素中,在进化上是可能的,在生态上也是必要的。这是一系列步骤中的第三步,前两步已经完成。先知以西结和以赛亚时代以来的思想家们都坚持认为,对土地的掠夺既是不明智的,也是极其错误的。然而他们的信念还一直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不过我把目前的这种自然资源保护运动视为激发这种信念的开端。

伦理规范可被看成应对生态形势演变的指导性规则,而这种形式如此新奇与复杂,以至于人们对此的反映还十分滞后,导致普通的个体无法看出社会采取了怎样的权宜之计。在多数情况下,个体应对形势变化往往是出于本能,而伦理规范或许是一种正在形成的群体本能。

群体概念

到目前为止,所有的伦理规则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上,那就是个人属于群体,群体中的成员则相互依存。个人受本能支配,在群体中需要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参与竞争,而个人的伦理规范则促使他与其他成员相互合作(或许也是为了获得可供竞争的场所)。

土地的伦理规则扩大了群体的范围,把土壤、水和动物、植物等纳入其中,我们将这些统称为“土地”。

这些听起来很简单:难道我们不是已经唱出了对这自由的土地和美好的家园的爱和责任了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我们喜欢的是什么?爱的又是什么呢?当然并非土壤,我们正让土壤狼狈不堪地流向下游;当然并非江河、湖泊或大海,我们十分明确,它们的作用只是转动涡轮、载船航行和冲走污水而已;当然也不是植物,我们已经心安理得地毁掉了整个植物群落;当然也非动物,我们已经灭绝了许多美丽的大型动物。土地伦理规范当然无法阻止对自然资源的改造、管理和使用,但它向人们表明,这些资源有权利继续存在,而且至少在某些方面,在其他自然形态下生存繁衍。

总之,在人与土地组成的群体中,土地伦理规则让人类的角色从土地征服者变成了它的普通成员和公民。这也就意味着个体对群体中其他成员以及对群体本身的尊重。

历史已经让我们明白(我希望如此),大多数征服者最终都是被自己打败的。为什么呢?因为征服者这一角色本身就意味着权威,并且知道是什么使群体运转,在群体的生活中什么有价值什么没价值,谁有价值谁没价值。但事实说明征服者对这些往往一无所知,这揭示了他们最终只能失败的原因。

在生物群落里也有类似的情况。亚伯拉罕'1'确信,土地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他享受牛奶与蜂蜜的美味。现在我们对亚伯拉罕的观点产生质疑,而这种质疑的程度却与我们的教育程度成反比。

如今,多数普通人相信,科学能够解释什么能使生物群落的生命机理保持运转和延续。但科学家表明自己对此并不了解,他们认为生物群落相互制衡的结构极其复杂,也许人类永远不会完全了解其结构演变。

从生态学对历史的诠释来看,人类其实只是生物群中的一员。很多历史事件目前都还只是从人类活动的角度进行解释的,但这些事件实际上是人与其赖以生存的土地间的生物性互动的结果。决定事件的因素包括生活在土地上的人的特性,也包括土地的特性。

以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开拓为例,在独立战争之后的那些年里,有三类群体相互争夺,试图得到对本地的控制权。他们是当地的印第安人、法国和英国的商人,以及美国的拓荒者。而这种形势导致的结果是,移民大量进入了肯塔基州的藤茎荒地。历史学家也不确定,如果底特律的英国人能给印第安人多一些支持的话,那么情况会有什么不同?让我们思考这样一个事实:在拓荒者的牛、犁、火和斧子所代表的不同力量的共同作用下,肯塔基州的野生植物变成了早熟禾苗。如果肯塔基州土地上原始固有的植物更迭,在这些力量的作用下留给我们的却是没有价值的苔草、灌木或杂草,那情况又会怎样呢?拓荒者布恩和肯顿还能撑下去吗?会不会有大批移民涌入俄亥俄、印第安纳、伊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