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夙歌 >

第24章

夙歌-第24章

小说: 夙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竟有人能将王勃仲打败不成?
“多谢公子相救!不知公子可否详细说一下那日情况?”
知道王夙在疑惑什么,宫懿轩坦言:“因生意上的事,我亲自去了趟邺城,归途中看到小姐昏倒在邺城官道上。当时并不知小姐身份,便自作主张将小姐带回宫王府疗伤。”
宫懿轩手一晃,掌中出现一块晶莹剔透的羊脂白玉,“后来才发现原来小姐便是近来江湖上名声赫赫的‘桃花公子’”
王夙眼眸闪了闪,抬头微笑:“公子误会了,这玉只是暂替家兄保管。”
宫懿轩笑笑没有追问,只是将玉佩还给王夙,“不知小姐是以大昊子民自居还是卞国子民自居?”
王夙疑惑这个问题的更深一层含义,宫懿轩继续说道:“天之将变,有些问题并不是和亲和表面交好所能解决的……这些问题只有铁和血才能解决……”
两国虎视眈眈对峙多年,终于要战争了么?
王夙蹙眉,“我只是一个小人物……”
“好!”宫懿轩从金丝楠木椅子上起身,绝口不提刚才的话,“小姐难得来一趟扬州,不妨游玩一番,也好让在下一尽地主之谊。”
王夙笑道:“要说扬州风光,最美不过宫王府。”
“也好,小姐要参观宫王府,宫某自当奉陪。”
宫懿轩到底是怎么想的王夙并不知道,但她确定的是宫懿轩是个多变的男人,而且他对女子的手段远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高明得多。
之前的清粥就已另人侧目,他又风度翩翩的将一套华丽的衣裳亲自放到王夙手里,无限温情的说:“这些都是在你昏迷时准备好的,也不知你的喜好,不知道这些衣衫合不合你心意。现在你醒了,自然不能再委屈你,一会儿叫人送来布匹,你亲自选……”
王夙换上华丽的罗衫,“不必了,这个就很好,劳烦公子费心了。”
王夙跟在宫懿轩身后一路浏览宫王府,不禁自言自语道:“宫家果然是富豪天下,名不虚传。”
更难得的是并无爆发的气势。
与皇宫的过度铺张不同,宫家的阔不再表面的镶珠嵌玉,而在留心才看得出的细枝末节,要说平常也真平常,若说奢侈足可以让最有想象力的人咋舌。
金丝楠木盖成的房屋不止一间,其余虽不是金丝楠这种上等木材建造却也用材异常讲究,加工的木料作出细小的截面,雕刻花纹起伏精确,施工难度之大,令人叹为观止。地板走廊清一色是由皇宫御用烧制的金砖铺成,花园内古木参天,怪石林立,环山衔水,亭台楼榭,廊回路转……
------题外话------
抱歉,今天迟了点。大爷大娘们别忘了收藏哦~若是再有点打赏的话就更好不过了!
 第十三章 八卦
宫懿轩确实未曾娶妻,连妾侍也没有。
宫懿轩去那些花楼吃酒,但从不眠花宿柳。
宫王府的婢女个个年轻貌美而且身手不凡。
宫王府的婢女们跟宫懿轩之间清清白白,只是普通的主仆关系。
按理说三十几的男子正值壮年,怎会如和尚般禁欲?莫不是真的是有隐疾?
宫懿轩拒绝娶亲的同时也拒绝大夫诊脉,此番举动可谓是亲者痛仇者快,亲朋们痛惜不已,而外戚们则巴不得他没有子嗣终身不娶。
王夙给信部放回消息后一连在宫王府呆了七日,细细将华美胜似皇宫的宫王府游览了一遍。宫王府的人个个嘴严,除了宫懿轩的八卦之外什么也没有探听出来,再呆下去也不免无趣,倒是宫王府的美食太过美味,王夙干扁的身体明显圆润了一圈。
“在贵府叨扰多日,也该告辞了。”
客人请辞离开,这做主人的,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总少不了一番挽留。宫懿轩却是不同寻常,开口问道:“不知小姐打算去哪?”
“自然是打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也好,小姐身体已无碍,武道也得以巩固,是该回家报平安了。”宫懿轩说完这话看了王夙一眼,“说起来我还不曾知小姐的姓名……”
王夙哑然,确实,在宫王府的七日来,所有人都称王夙“小姐”,至于姓名,他未曾问,她亦未曾提及。
“王夙。”
宫懿轩初听这名字眼里一瞬闪过精光,很快消失不见,快到无人察觉。
“王姓倒是并不多见,不知王小姐跟京城的将军府……”
“无关!”
王夙毫不客气的打断宫懿轩的话,宫懿轩扯了扯嘴角却没有再说话,只是意味深长的看着王夙淡笑,屋子里的气氛安静到了极点,也诡异到了极点。俩人就这么对视了半响,谁也没动,也没说话。
王夙发现自己的反映有些过激,不免有些欲盖弥彰,干咳一声后开口道:“王姓是少,但也并非没有。”
“在下从小就无父无母,更不知姓甚名谁,”提及父母,王夙不由一阵心痛,面上却是笑靥如花,“我的王姓,是我自取的,寓意‘王者’,跟将军府毫无瓜葛……”
“抱歉,”宫懿轩歉意的看着王夙,“是在下唐突,提及王小姐的伤心之事。”
“无妨。”王夙表面不动声色,却是暗恼自己的冲动。
果然还是那句:“情之所钟,方寸全失。”
宫懿轩温和的笑笑,转移了话题:“既然王小姐打算返回邺城,我便不与同行了,届时我会派人护送小姐的安全。”
“多谢公子,但是护送的话就不必了,宫王府离邺城也不过是一天的路程,再说公子莫不是忘了我并非孱弱女子了么?”
“虽然安全不用担心,可是起居还是多个人打点比较好。”宫懿轩一向温柔,难得强势一回,“王小姐不必多说,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宫王府呆了七日,王夙也大体了解了宫懿轩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对所有的女人都风度翩翩柔情似水,但他又将所有女人拒之门外,似乎那些都是出于他礼貌的本性。要不是基于对他的了解,王夙真会以为他是看中了自己才这般温馨周到的对待的。
“最近京城举办‘花田盛会’,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是老友相邀,实在难以拒绝,再说姒水阁的蝶衣姑娘此次恐摘姬人中的桂冠,想来也是精彩之至,但去无妨。”宫懿轩遗憾的摊摊手,“要不然我打算亲自护送王小姐的……”
花田盛会,顾名思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京城每四年举行一次,所有十五岁以上的未婚女子均可参加,其实说白了就是逛三天的集市和灯会,结束后分别从贵族小姐、平民百姓和姬人这三个类别的女子中各排出前三甲。
一般被评为前三甲的贵族女子不是进宫就是被指给一些王侯将相,平民百姓则多数添做贵族或商贾的妾侍,而姬人则不免身价倍涨,或是继续做摇钱树,或是被赎身,若是后者,也算是捞了个好归宿。
宫懿轩刚提及“姒水阁的蝶衣姑娘”,王夙不免想起那日王勃仲说过,小蝶在姒水阁过的“很好”。一个女子身处青楼,怎可能过的很好!
按捺住心中腾起的那股莫名火气,似是随口一问:“姒水阁的蝶衣姑娘?”
宫懿轩挑眉,“是的,怎么?”
“没什么,”王夙笑的风轻云淡,“就是好奇,问一问。她什么时候挂牌的?”
宫懿轩想了一下,“我对这些并不是太熟悉,不过蝶衣姑娘我还是记得挺清楚的,谁让她那么特别。”
“一般姬人挂牌都是在十五岁,她也不例外,只是她能连续八年久居姒水阁头牌倒是有些出乎意料,除去美貌外她还是有点本事的……”
那年王夙十三,小蝶十五;姒水阁的蝶衣;王夙在费城七年,卞国待了有将近一年的时间,连续八年头牌,时间上没有问题。各方面都完全吻合,这么说就那“蝶衣姑娘”是小蝶无误了。
起初明白善恶后,王夙曾一度怨恨小蝶,恨她为什么不点醒自己,为什么要助纣为虐。到后来,她慢慢明白了小蝶的苦衷,如果她不那么做,她会和自己之前的那两个伙伴们一样,死的不明不白。
小蝶,聪明伶俐的小蝶,委曲求全的小蝶,我的小蝶……
宫懿轩悦耳的声音将王夙从回忆拉回了现实,“怎么,王姑娘也打算去京城看看么?”
“不了,”暗在心中补上一句:要去,但是不会和你一起去。
宫懿轩笑,王夙也笑:“这么久没有回去,恐怕我的小医馆快要开不下去了。”
“是那个平安医馆么?”
王夙并无意外,答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公子。”
“我只是猜的。”宫懿轩狭长的眸子对王夙眨了眨,“听说邺城新开了一家平安医馆,大夫医术精湛不说,而且从小厮到大夫,皆是俊男美女。我这人对美好的事物一向敏感,所以……”
“怪不得宫王府里无论侍卫还是婢女都是俊男美女,原来公子对美好的事物敏感……”王夙顿了顿,脑中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想了想,最后试探的问道:“那么,当初救我也是因为这张脸么?”
------题外话------
厚颜无耻的爬来要收藏和打赏,TOT,啥也木有,再悄无声息的爬走…哭…
 第十四章 入京
对于王夙的问题,宫懿轩回答的很是坦然:“没错。”
“如果是一张丑脸,你会不会就不救了?”王夙继续追问,宫懿轩也很配合的继续微笑:“没错。”
王夙气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刚刚公子称赞我医术精湛,那我就虚心接受了公子的称赞。”眼眸一转,一抹诡魅的笑容浮上脸颊:“既然如此,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不如我为公子请上一脉,看看公子的隐疾是否还有医治的可能……”
“不必!”宫懿轩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难得的失了风度,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王夙望着宫懿轩风风火火消失的背影非常“好心”的喊道:“公子,有病需及时就医,切莫讳疾忌医,平白耽误了身体啊……”
直到宫懿轩的身影变成一个小黑点继而消失不见王夙才换下笑脸,伸手揉了揉脸颊,“一直在笑,脸都有些抽筋了……”
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诽谤某人:“真是个伪君子,笑笑笑,一直在笑,怎么不笑了……一直带着面具,也不怕脸上长痱子……”
这边王夙在碎碎念,宫懿轩在书房那边却也是沉着脸,白皙修长的手指有规律的敲击着桌面,不知在想什么。
“繁星。”
话音未落遍不知从何地冒出来一个黑衣的面具人,“属下在。”
“三日内……将王夙的所有资料送到我面前。”
“是。”说罢黑衣面具人隐入黑暗,犹如他从未出现。
——-——-——-——
这里是京城最奢华的销金窟,姒水阁,也就是那些粗人嘴里的妓院,但王夙更愿意称之为贩卖行,商品便是些年轻美貌的女子。
按理说,这不是一个女子该来的地方。可王夙还是来了,为了一个美人。
为了这个美人,王夙离开了宫王府,甩开了宫懿轩吩咐照顾她的婢女,更没有回小医馆。只因她必须要见她!
用那些嫖客们的话说,不见她,会睡不着觉的!
纤指轻拨,古琴悠扬。碧玉螺串成的细帘背后,一位美人弹唱着比清晨啼鸟还清纯,比末日黄昏更幽美的乐曲。王夙慢慢地抬起眼帘,看着眼前这位美人儿,姒水阁的头牌,蝶衣姑娘。
比起八年前的青涩,眉眼还是那熟悉的眉眼,只是整张脸却要比以往更加清丽绝俗。尤其锦上添花的是柔唇下方的那一粒美人痣,让她那股让人不敢逼视的美艳中增添了无限的妩媚,配上细腻柔滑的肌肤,多么完美清纯的一张脸孔。
美人仿佛没有看到王夙一般,垂首弹着古琴,优雅从容。
王夙屈下身子,上前行礼,“见过姑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