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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飞鸟与花鬼-第26章

小说: 飞鸟与花鬼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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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水还带美瞳,我最讨厌带美瞳的女孩了,跟长着一对假眼一样!”姗姗不客气地评价着。确实,姗姗从来不带美瞳,她崇尚自然美,最多不过擦个唇膏而已。姗姗的动人之处在于热烈、真诚、不伪饰、不做作,单从美女的角度来讲,我也更喜欢姗姗的美。
  我没有答话,还是盯着照片看。古娜很美,乍看上去清纯艳丽,仔细看,她的眼角眉梢又透露着勾人的韵味,这个女孩子似乎比她的实际年龄要成熟。然而成人的美艳多流于庸脂俗粉,但古娜的早熟却是建立在最青春的肉体之上,毫无衰败与肮脏之态,这样的女孩,像个妖精。不过是一岁只差,姗姗却看着古娜的照片,摇着头说自己老了。
  “穿成这样,还画着妆,根本下不了水,单纯是来露肉的。”姗姗还在恶毒地评价着。她见我一言不发,终于把话锋转向了我:“我问你,轩朗去哪了?”
  “我不知道。”我有气无力地说。
  “你看,这个照片刚刚发布,说不定他们现在还在一起呢,现在就给他打电话!”姗姗把电话递给了我。
  我叹了口气:“不用了姗姗,你也知道,我不是那种人,如果他心不在我这儿,有什么用呢?”
  姗姗拿手指戳了我的头一下:“你傻啊,你没看见人家抖着肉就扑上去了吗?你还在这儿说什么心不心的!”
  我沉默不语。
  “唉,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古娜隔三差五就去找轩朗,轩朗也都没拒绝,光我知道就三四次了,有一次放学轩朗还骑摩托送人家回家,你没看到吗?”
  我想起来了,轩朗放学曾经载过一个女生,但我没留意看那个女生的模样,应该就是古娜。“我来者不拒。”忽然,我的脑子里飘过了轩朗的那句冷冰冰的话。
  “姗姗,你不用管了,非得闹得满城风雨看我笑话吗?”我近乎哀求地说。
  “笑话?”姗姗瞪着眼。“他们都这么不要脸了,也不嫌丢人,咱们还怕什么,干脆豁出去,谁也别想好过,大不了同归于尽!”
作者有话要说:  

  ☆、阿基琉斯的脆弱

  我喜欢花的两种状态:一种是将开未开,人们会用更专业的词来概括这种状态,叫做含苞待放,但是我却不喜欢这个词。“含苞”是自然现象,但真不必“待放”,因为比起花团锦簇、鲜花怒放,我更喜欢“羞涩的打着盹儿”的花。含苞并不是为了等待最后的绽放,更不是花的一个不得已的阶段,现在的她们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好的模样。
  她们低着头,只露出半张脸来,稚嫩的身姿还未绽放,未来的样子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一切都在萌动,简单却无调零之感,美丽却不俗气,此时的她们会把我深深地迷住。
  还有一种是花枯萎的样子。花和植物千姿百态、绚烂多彩,但是等她们衰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颜色——透明而干枯的黄色,外观依然是花,但却行销骨瘦,变成了花的枯骨,有一种病态的美。没有了娇艳的青春,却多了一份固执的桀骜,虽然这份脆弱的坚强,一碰就碎了,然而却令我对她们如今特有的美更加怅惘和留恋,她们的死,称得上摧枯拉朽。
  就像《情人》中说的那样。“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枯黄色,已经不再是一种颜色,它包含了一切美好,一切残酷,一切由生到死的过程。 
  所以,你应该更加了解我了,我并非是那种与“百花争艳”的性格。我这样的人,性格被动,讨厌竞争,恐怕对社会的发展没有什么推动作用,活着不过是浪费日益短缺的地球资源。我只会默默地等待别人来欣赏,绝对不会主动追求什么,至于争风吃醋、横刀夺爱、将情场视为战场的这类事情,也绝对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所以,当轩朗再次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既没有像姗姗一样质问他,也没有像以前一样不接或者挂电话,其实那样做不过是在矫情地撒娇,目的就是让对方更加在意。哭是一种自怜,拒绝是为了索求更多。而此时不同,虽然我微不足道,却不屑和任何人争夺爱情。比起古娜,当初姗姗和轩朗一起出现在操场上,倒是令我更加不知所措、无法忍耐。
  “书看完了吗?”他的语调轻松而欢愉。
  “嗯。”我淡淡地回应了一声。
  “走吧,跟我去兜风,怎么样?”
  我停顿了几秒,有些不忍心,但还是疲惫地说:“我不喜欢玩,也不喜欢热闹,就是一个沉闷无趣的人。”
  他也沉默了几秒,然后语气恢复了平淡:“是吗?”他反问了一句。
  “所以,如果你想找陪你玩的女生,不如……”还没等我说完,他就打断了我。
  “你是不喜欢玩,还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他不悦地说。
  “不是,我的性格就是这样的。”我尽量平静地说。
  “不要再找借口了!”他的语气带着怒意,我被吓了一跳。“白露,我已经一再退让了,你说要回家就回家,不想理我我就走,要看书就让你看书,你还要怎么样?”
  我被吓住了:“我……我现在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可不可以先挂掉电话,让我们都冷静冷静?”
  他不再说话,我能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声。
  “你别生气了……对不起,我要挂了。”我说完,就像缩进壳里的乌龟一样,赶紧挂了电话。
  隔天早上,又到了上学的时候,我在心里祈祷着轩朗千万别来,我还不知该怎样面对他。然而,当我和姗姗走出大门,看到只有高坤在等我们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不免自相矛盾地失望了一下。
  我实在搞不明白,按照一般的道理,该生气的人不应该是我吗?他和校花穿着暴露的泳装幽会合影,为什么对默默在家看书的我发那么大的脾气?至于他所说的退让,我觉得也无从谈起。一开始,是他先不来接送我的,他还载着别的女生回家,而我要回家、不想见他自然也有我的原因和苦衷,难道处处都要听任他的摆布?更何况,如果真是那样,恐怕他不过一周也就厌倦我了。他的这种要求,在我看来,就是霸道。
  到了教室里,萧岚拍了拍我的肩膀:“加油吧,不要太在意,背好背坏都无所谓,反正是高美瑜非要用你的。”
  我奇怪地看了萧岚一眼,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该死的,为了妈妈和轩朗的事情,我竟然把自己要在语文公开课上背诵诗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今天上午第二节课就是语文公开课!
  这一周来,每次语文课上,高美瑜都会占用十分钟,指导一下被选定的同学背诵诗词,对诗词的情感应该怎么理解,哪里应该重点突出,哪里该收,哪里该放……然而,高美瑜一直没有点到我的名字,直到上周最后一节语文课,她才点了我。
  《荷马史诗》里的这一段内容,我早就读的滚瓜烂熟,不过从未公开朗诵过,也完全不懂该用怎样的语调来表现,所以我几乎是不带任何抑扬顿挫的,流畅地背了下来。背完之后,我本以为会受到高美瑜的嘲讽和指责,可是她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没有变化的表情至始至终都带着一种隐隐的漠视。
  “坐下吧,”她停顿了一下,“好,我们开始上课……”
  这就是我接受的全部指导……
  现在,我不得不担忧自己要在全年级丢脸了。是的,这届公开课,全年级的同学都会旁听,甚至学校里的大部分老师们也会参加。这个公开课的目的就是选出代表我们学校参加全省语文公开课竞赛的老师人选。高美瑜只是人选之一,最终的结果要看评委老师们的意见。
  我慌张地翻出了《荷马史诗》,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让我心里没底的并非是背不下来内容,而是根本不知道该怎样来背诵。想到要在轩朗面前丢脸,我真恨不得死了算了。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轩朗会翘课或者逃学。
  焦躁之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可是我却觉得短短的一节课几乎有一天那么长,终于到了第二节课。全部同学都来到了阶梯教室。我们班坐在整个教室的最前排,在我们之后的一排是评委老师,再后面是年级里其他班级的同学和老师们。
  我先偷偷瞥了一眼后面,并没有发现轩朗,我的心稍稍定了定。陆陆续续有其他班级的同学走进了阶梯教室,我先看到了高坤,后来又看到了姗姗。奇怪的是,他们两似乎都不愿意和对方坐在一起,各自身边都有一个异性,起劲地聊着。一到学校,姗姗就会像变了个人一样,完全将高坤晾在一边,而高坤也会和别的女生们打闹玩笑,似乎早已和姗姗分道扬镳。可一到下学,两人又开始调情暧昧,真是一对奇异的组合。
  终于熬到了上课的时间,我始终没有看到轩朗的身影,正在暗自窃喜逃过一劫,没想到轩朗却踩着铃声走了进来。顿时,我所有的喜悦和轻松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美瑜穿着能杀人的细长高跟鞋,讲述着诗歌的起源、发展和种类等等,她的见解新颖、逻辑清晰、旁征博引,听着让人入迷。中间讲到某处会叫起一位同学来背诵相应的诗歌,我暗暗期待高美瑜不要叫我,这不仅是丢我自己的脸,也是丢她的脸。可是她仿佛是看穿了我的心思,扫了我一眼,终于说起了外国诗歌与中国诗歌的不同,然后点我起来背诵《荷马史诗》。
  该来的还是会来,我叹了口气,缓缓站了起来。
  “歌唱吧,女神。”
  ……
  我念完第一句便停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咦,明明是早已熟透了的内容,却一个字也想不起来。我着急了,可是越着急,越努力回忆,大脑就越是一片空白。
  这片空白对应着偌大的一个阶梯教室里的静默,原本还有个别细细碎碎的说话声,可是现在都不约而同的停止了,我成了全场的焦点。高美瑜皱起了眉头,可能她没想到我这么没用,连背诵都成问题。她抬起了手,似乎是要摆手叫我坐下。我抬起头来确认她的意思,可是却看到她一脸茫然地指了指我的身后。同学们都转回了头,我也跟着看了过去。
  轩朗放下了举着的手,在同学们和老师们的面面相觑中站了起来。
  “高歌吧!女神!歌唱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愤怒——”他自顾自地背了起来,声音自然而然地带着一股粗放潇洒、漫不经心,完全没有刻意地表演,一切发自身体深处的契合。他背完这句之后,目光看向了我,似乎带着挑衅与鼓励的意味。
  一瞬间,我的血液似乎也跟着加快了流转的速度,仿佛此时便身处伊利亚特的古战场,看着那位立在船头,与日月同辉,比大海更加汹涌博大的战神——阿基琉斯。
  我忘记了时间和地点,干涩的嗓音变得富有韵律,紧张的情绪被兴奋和热情所点染。我看着他,声音自然而然地发了出来,似乎不是从我的嘴里背出,而是来自我沉睡的灵魂深处的一个梦。我披荆斩棘、我星夜兼程、我不顾死神的黑影,我无惧秃鹰与野兽,在烈火与寒星中,奔向那个梦。
  “他的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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