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犬-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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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起兮云飞扬,呼儿嘿呦日彼娘!
这就是战场,这就是每一个志在天下者最大的舞台,也有可能是最终的归宿,宋庆没打算将这里当成自己最后的休眠地,他只有继续领着人往前冲,冲破那一层层的阻隔,给自己和身后的弟兄杀出个未来。
他一次次冲锋在前,又一次次去抢回那些还有可能被捞回来的同袍,身体已经异常疲惫,可精神却又很诡异的兴奋到了极点,直到他再次看见那个高大威猛的身影,拍马舞刀向他冲来,他忽然张开了嘴巴,任由自己有些锋锐的犬齿露在外面,朝那大汉喊道:“鳌拜,徐州卫宋庆在此,可敢上前一战!”
“等的就是你!”鳌拜同样兴奋异常,方才没能拦住宋庆,已经成为他短暂却光辉军旅生涯中最昏暗的瞬间,幸好皇太极无事,否则他百死难赎其罪,可对于这个很罕见的对手,他除了憎恨之外,更有一种想要战而胜之的强烈冲动,他想用这个人的尸体,来为自己的巴图鲁之路增加一块重要砝码,更想要洗刷之前的耻辱,他毫不犹豫杀了过来,挥刀砍向宋庆。
宋庆并不恋战,事实上他无比想要冲杀出去,只是鳌拜领着不少披甲兵,阻住了他们的去路,这个之前基本由包衣组成的最薄弱环节,在最后关头成为了难啃的骨头,如果想要全身而退,必须拖住鳌拜。
不过从内心深处讲,他也的确想要和这厮斗斗,毕竟这是比刘宗敏和李定国更加厉害的猛将,如果只论武艺,几乎能算是明末第一人,作为统军将领,他必须拖住此人,好让大队突围,作为一个武者,他同样也想和这鳌拜见个输赢。
“薛五,你带着人先冲出去,留下几十个不怕死的,跟着老子断后!”宋庆说罢,见薛五一脸的不情愿,又厉声喊道:“老子还没死呢,现在就不听军令了?老丁你看着他,他和小北要是不走,你就把他们拖走!”
“是,属下得令!”薛五挥舞大刀取代了宋庆前锋的位置,继续领着人往前冲去,洛小北有心不走,却被丁魁一把拽了回来,只得跟着大队向外突围,鳌拜似乎对这些人没兴趣,随意挥了挥手,只让那些披甲兵上前拦截,自己则迎上宋庆,刀枪并举恶斗起来。
两人都是头一次遇到同等级别的对手,恶战一开始就进入白热化,宋庆不时发出几声狗叫,让鳌拜很不适应,更觉得是种耻辱,只好用满语回击,而且宋庆不是停住马跟他打,一边交战还一边向前突进,这种打法同样让他非常不齿。
若是换做一般对手,他早就加快马速,上前一刀斩之,可眼前这个对手他却不敢大意,刚刚他尝试了一次加速,险些被宋庆的回马枪挑中胸口,若不是躲闪得快,这会儿怕是不死也得重伤。
宋庆也很别扭,平心而论他很想大战一场,可也知道若是只图打得爽,等会儿对方大兵围上来,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自己恶心死,他只能且战且退,寻找突围的良机,直到他看见薛五等人已经成功杀了出去,朝东门方向快速行进,总算是松了口气,再次使出一次回马枪,将正要上前找便宜的鳌拜击退,双腿狠狠磕了下马腹,放开速度脱离战场。
只是他才刚刚起速,身后就传来一阵破空声音,没等他反应过来,左边肩膀便是一麻,疼痛瞬间传遍半个身子,他知道自己中箭了,射中他的应该是鳌拜,可他没时间再去回头看对方,更没那个本事射回去,只有俯下身子,继续朝前策马狂奔,躲避身后追兵不时射过来的箭矢。
跑出没多远,他的战马被连续射中几箭,哀鸣着倒在地上,鳌拜也赶了上来,将长刀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电光火石之间,宋庆将自己身子躲到战马外侧,躲过这致命一击,却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无数辫子兵朝他蜂拥而来。
这就结束了吗?宋庆已经扔掉了长枪,双手握着那柄得到不久的苗刀,心中微微有些可惜,差一点就能跑出去了,出去之后的世界可能会全然不同,如今却要在这里终结掉……
可接下来的局面变化之快,堪称让人瞠目结舌,上千名骑兵突然从外面杀了过来,只一个回合,就将那些没有马的披甲兵和包衣们杀退,为首那军官挥舞长枪,将一匹空着的战马朝宋庆撒了过去,大声喊道:“姓宋的,不想死就赶紧走,老子就冲这一次,再陷进去可懒得管你!”
三千营,杨宁?是叫这个名字吧?
宋庆没来由的笑了起来,笑得分外开心,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笑,只是看到这些原本打死都不愿出城的三千营骑兵,如今却真的杀了出来,还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这场面显得分外好笑。
他一纵身上了战马,毫不犹豫的朝前冲去,临走前还看了看三千营的骑兵,见他们依仗马速冲了一次,便迅速脱离战场,总算是放下了心,一时间也不知道究竟该往何处去,现在回安定门肯定不行,见远方似乎没有后金兵的踪迹,便朝向那边快速突进,脸上的笑容愈发强烈,到最后甚至大声喊叫起来,让不少追之不及的后金兵气得牙根痒痒。
城头上,宋虎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表情看起来木然,呆滞的眼珠一直都停留在城外的战场上,他想要找到宋庆存在的痕迹,哪怕能够找到那面绘着猛犬的大旗也好,只是想要看到的东西,始终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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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溃兵
冲出敌阵,宋庆再次恢复了活力,京城周围到处都是辫子兵,也到处都能看到明军的溃兵,都是之前跟随满桂出战被打散的,也有些是各地勤王的军队,在这次恶战中脱离了大部队。
逃亡途中,他成功杀掉几个包衣,抢到了一把做工粗糙,但也勉强堪用的长枪,还抢到了些干粮,跑了半日的工夫,看看日头逐渐西沉,周围的也再没有辫子兵的踪迹,便找了片树林,让战马自己去找草料,他则坐在地上吃了起来。
干粮这东西,宋庆十分不喜欢,他在徐州卫大鱼大肉惯了,哪怕是在行军路上,因为军官的身份,也是专门能吃小厨房的,平日里跟士卒们同甘共苦没问题,可小灶这东西谁也不嫌多,如今激战了一天,却只能吃从包衣手上抢来的干饼子,还不知是什么材料做出来的,对他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啃了两口之后,他发现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是这干粮简直不是人吃的,另一件事他没有水,只凭早已干涸到能摊鸡蛋的嗓子,很难将这种东西吞咽下去,看看周围无人,便轻手轻脚的走进树林,看看什么地方能够找到水源。
走了不远之后,他忽然闻到一阵香气,鼻子动了几动,辨别出应该是在烤野兔,宋庆心中大喜,只是敌友不明,不敢贸然现身,只要继续潜伏着向前行进,一直走到树林身处,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个明军的溃兵营地,洋洋洒洒数百人都在这里,有的在互相疗伤,有的在打着瞌睡,正中心的位置则有几个火架子,上面挂着十来只烤野兔。
“这就是命不该绝啊!”宋庆哈哈一笑,大跨步的走了出去,那伙儿明军顿时被他惊住,待看清来人一副明军打扮时,这才重新松弛下来,有几个眼尖的却突然单膝跪倒在地,恭敬道:“叩见百户大人!”
见有人看出自己身份,宋庆也松了口气,要知道溃兵这玩意是最没法进行预判的,打败仗打得多了,本身心里就会发生些扭曲,万一再记恨上军官,自己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
好在这帮人还是很守规矩的,知道给自己见礼,宋庆点点头道:“都起来吧,我刚从安定门那边过来,队伍被打散了,我中了一箭,想找地方治治伤,没想到就遇上你们,这里有郎中没有?”
“郎中?”领头那军汉先是一愣,随即脸色有些尴尬,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庆看的新鲜,笑道:“怎么,这有没有郎中你还要琢磨一阵不成?”
“这个……”那军汉似乎有些不大好说,只好苦笑着道:“大人您还是自己过来看吧。”
宋庆是军官,而且是个百户,在这帮溃兵中职位最高,因此当他走进人群,所到之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有几个还很自觉地自报家门,也让他对这支几百人的队伍有了些了解,发现了里面几个挺有意思的家伙。
首先就是领头那军汉,那汉子叫做周陵,正经的五军营出身,目前是个总旗,之前就是跟着满桂的,队伍被打散之后,领着几十个兵逃了出来,慢慢又汇集了不少人,这才在树林子里弄了个溃兵营地。
让宋庆有些意外的是,这里面不少人都是申甫的部下,不过不是一直跟着他那些,而是另外招募的一部分,满桂出战的时候一起给带出了城,打了败仗后这帮人找不到建制,干脆跟着周陵逃了过来。
除了他之外,宋庆最感兴趣的是一个叫做周志安的家伙。
周志安是北直隶人,更是新兵中难得的文化人,这位周公子曾经是个秀才,却因考中当年在**和某财主儿子争女,最终闹的大打出手,那财主给知县使了银子,他便被革去功名,只能靠着给人抄书写家信谋生,日子过得相当艰苦,让他这个曾经有过功名的人很不甘心,觉得自己一生不该如此度过,哪怕是颗流星,好歹也得放射一阵光芒才行。
因此周志安选择了进京,来寻找已经做官的昔日同窗,看看能否找个事做,谁知那同窗犯事被锁拿了,他本打算就此返乡,却被建奴堵住了城门,盘缠花费干净之后,咬咬牙便投了军。
周志安很惨,但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叫做王霄,是个摇铃卖药的游医,也是个治死了人的鬼手,按他自己说他用药绝对不成问题,可那人偏偏就死掉了,陕西家乡自然是不能再住,一路东躲西藏进了京城,最终投入军中。
不过这位王大夫性格倒是挺爽朗,哪怕是犯了事情,如今更是成为溃兵,也依然不改开朗本色,跟宋庆聊了会儿家常,便开始动手处理箭伤,方才周陵比较尴尬,也正因为此人,这是溃兵中唯一的医生,却还是个治死过人的。
和他相比,那个叫小狼狗的家伙则显得很沉默,闷闷的也不怎么吭声,身上背着的大号的弩机,看样子是个弩手,宋庆随口问了他几句,见对方明显不想多说,嗓子似乎也有些问题,也便不再多问,只知道是辽东的汉人,从那边逃过来的,爹娘都被建奴杀了,投军就是为了找机会报仇,倒是这乌合之众中唯一一个和建奴有深仇大恨,目标非常明确的。
既来之则安之,宋庆将自己的马拴好,直接坐到人群当中,拿过周志安递过来的一只兔子腿,任由王霄给他治伤,虽说这位大夫治死过人,不过这边的溃兵很多人伤口似乎都被处理过,应该也都是这位王大夫的手笔,看样子似乎没什么大碍,如果真有问题的话,周陵也一定会提醒自己,反正他自己也解决不了,干脆让人家专业人士下手好了。